“是的。”
“我知道了,你做得很好。刑警還有沒有問別的?”
“其它就問些無關緊要的了。問我上學開不開心,練習羽毛球累不累之類的。那個人不曉得是怎麼知道我參加羽毛球隊的,當時我明明沒有拿羽毛球拍。”
石磊推測,對方應該是看到放在家裡的羽毛球拍了。那個警官的觀察力果然不可小看。
“怎麼樣?”話筒傳來的聲音變成劉靖的。
“沒問題。”石磊為了讓她安心,用力說道,“一切都照我計劃進行。今後刑警應該還會再來,不過只要照我的指示做就不用擔心。”
“謝謝,我們只能仰仗石老師了。”
“好好努力,再忍一下就好了。那麼明天見。”
不管如何,目前的確一切都按照計劃進行。他早就料到警方遲早會發現張富打聽劉靖下落一事,因此他才判斷需要不在現場證明;而那個不在現場證明令警方起疑也是意料中事。
他也猜到刑警會找小美。刑警大概認為,要拆穿不在現場證明,從女兒下手會比較容易。雖然他早就想到這點而做了各種防範,不過或許該再檢查一次看看有無漏洞——
石磊轉著這樣的念頭回到公寓。
6
晚上吃完晚飯,田春達和妻子吳敏華談起了這樁案子。吳敏華是警察學院的犯罪心理學副教授。刑偵支隊的一些年輕刑警都是她的學生。她還到刑偵支隊講授過一些犯罪心理學知識。所以田春達有時會和妻子研討一下案情。
“劉靖說她們去看電影,是在案發的本月十日,而且她的女兒在十二日告訴同學這件事。”田春達邊替吳敏華倒茶邊說,“就在下午,我已經確定過了。”
“那你從她同學那裡聽來的結果如何?”
“還很難說,根據那女孩齊香的話,好像沒什麼不自然的地方。她說在十二日那天,的確小美聊起和母親去看電影的事。齊香也看了那部電影,所以兩人聊得很起勁。
“案發兩天後的時間點倒是有點可疑。”吳敏華說。
“沒錯。看過電影之後如果想跟同學討論,照理說應該隔天就會說。所以我的想法是:電影或許是十一日那天看的。三月十日劉靖工作到晚上6點,女兒如果一結束羽毛球練習就立刻回家,應該趕得上七點那場。實際上,她們堅稱十日那天就是這樣去電影院的。”
“羽毛球?她女兒是羽毛球隊的嗎?”
“我第一次去她家時,看到屋裡放著球拍,立刻就猜到了。對,打羽毛球這點也有點可疑。你當然也知道,那是一種相當激烈的運動。照理說結束羽毛球練習後應該已經筋疲力竭。”
“一個結束羽毛球練習已經筋疲力盡的中學女生,之後去看電影也就算了,竟然還跑去ktv唱到深夜未免太不自然——這就是你想說的吧?”
田春達看著妻子,的確被她說對了。
“不過也不能一概而論地斷定這樣不自然,畢竟有些女生就是體力比較好。”妻子又說。
“是這樣沒錯,可是她很瘦,看起來不像體力很強的樣子。”
“也許那天的練習比較輕鬆。更何況,你不是已經確認過她十日晚上的確去了ktv嗎?”
“是啊。”
“她是幾點進ktv的?”
“九點四十分。”
“你說劉靖的工作六點下班是吧?命案現場在汙水處理場附近的河堤,扣掉來回的時間,大約還有兩小時可以用來作案……也對,也不是毫無可能。”吳敏華交抱雙臂說。
“案發那晚正巧去看電影、唱ktv,你不覺得未免太恰巧了嗎?”田春達說。
“我瞭解你的心情,不過還是需要理性地判斷。也許你該著眼於不在現場證明之外的部分。”
“我們該做的都做了。”田春達從搭在椅子上的大衣口袋,取出一張影印紙,在桌上攤開,紙上畫了一個男人。
“這是什麼?”吳敏華問。
“我們請人試著畫出遇害者生前的穿著打扮,現在正有數名刑警拿著這個,在市內各處打聽。”
“我想起來了,你說衣服沒有燒光吧?深藍色運動外套和灰毛衣,以及深色長褲啊……聽起來好像是隨處可見的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