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要強稍微愣了一下,但是很快的,他就明白“超過三十年”意味著什麼,所以他立刻叫起來。
“不可能,絕不可能!我被李耕……那什麼死亡時間,最多不會超過二十年!”
他突然這麼一叫,所有人的眼光全都投射到他身上。
幸好除了我跟高凌凱,其他人都沒注意到他脫口說出的“我被李耕”四個字。
法醫瞅了一眼範要強,似乎不願意跟一個小孩子一般見識,所以微微一笑,說道:“也許吧!現在只是我的初步判斷,像這樣年代久遠、並且被移動過的屍骨,要判定準確死亡時間,必須藉助儀器!”
我對法醫的說法,不抱太大希望,畢竟法醫的初步判斷,肯定會有一個大致的範圍。
如果他當真不敢確定,那他之前就應該擴大範圍,將死亡時間說成是二十年以上。
既然他說了是三十年以上,那就只會在三十年以上,不會在三十年以下。
不過我沒再去進行假設,對於這件案子,我感覺任何假設,好像都不靠譜。
那時候已經天色將暗,陵縣警方請求市局安排了一架直升機過來,將張新的屍體、以及那堆白骨帶回縣城。
我跟範要強,也趁機坐上飛機回到陵縣。
當晚就有回繁縣的火車,但範要強卻不肯回去,說要等明天陵縣法醫給了結果再走。
我已經不當他是個小孩子,所以也懶得跟他多說廢話,一切主意由他自己拿定就行。
他自己也不當自己是個小孩兒,因為高凌凱回來也得住賓館,他居然要求單住一間,由我跟高凌凱同住一間。
我也無所謂。
“超過三十年”的打擊,已經令我心灰意冷,連帶的見到範要強我心裡都煩。
所以我就為範要強單獨開了一間房,自己到另一間房洗洗躺下,等高凌凱回來的時候,我已經睡熟。
卻不料第二天一早,我跟高凌凱久等不見範要強起床,敲他房門也無人應聲,下去問賓館前臺,又說沒看見範要強出門。
想起昨天範要強被一個“道士”嚇壞的情形,我心中暗生警戒,忙叫服務員幫忙開啟範要強住的那間房門。
房間裡沒人。
衛生間裡也沒有。
但房間窗戶卻開得很大。
我湊近窗戶向外看,發現後邊就是賓館的後院。
但我們住的房間是在五樓,除非有人飛簷走壁,否則不可能將範要強從窗戶帶走。
正考慮著會不會範要強一早下樓的時候,前臺服務員沒看見他,高凌凱卻叫了起來。
“高力,這兒有一張字條!”
我立刻走過去,正見高凌凱從床頭櫃上拿起一張字條。
我從高凌凱手上接過字條看,上邊簡簡單單寫著一句話:帶上轉世靈符,到城外神來峰朝天觀交換小孩兒。
(請看第028章《朝天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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