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李耕的長相確實不錯,其次以我在李家村走訪的情形來看,李家村的女人們確實一個個都對李耕極有好感。
所以我又把那塊“轉世靈符”的玉佩拿給李田看,李田也一口咬定從來沒有看見過這樣的東西。
看他臉上的表情,同樣不似做偽。
之後我又跟高凌凱一同,去李家村拜訪李老媽。
可是李老媽已經躺倒在了床上,拒絕回答我任何問題。
在她嘴裡翻來覆去只有一句話:“所有錯都是我的錯,你們抓了我去吧,求你們放了我兒子!”
我不能不暗暗感慨可憐天下父母心!
當自己的子女犯下錯事,我想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會願意代替兒女接受懲罰。
但法不容情,誰犯下的罪過,只能由誰自己承擔後果。
這是我第一次進李老媽的房間,隨便打量幾眼,發現在左右牆壁上,分別掛著兩個相框。
一個相框裡是李老媽跟李老爸的結婚照,雖然還是黑白照片,但看得出來,李老媽年輕的時候非常漂亮。
而李老爸就顯得十分普通。李耕跟李田兄弟倆都像李老媽多些,所以兄弟倆都長得不錯。
之後我跟高凌凱又順便拜訪了一下李家村村民。
因為今天一早,警方就組織警力進山搜捕李山,所以村民們已經知道在李耕房裡埋有女屍的事情。
村民們震驚之餘,仍舊眾口一詞說李耕那麼好的人,絕不可能會殺人。那個女屍,八成是愛偷看女人洗澡的李山所為。
這種推論跟我的推論不謀而合。
另外村支書還給我提供了一個線索:李耕那個鋸木廠,一個人手肯定不行,所以一直都是李山在那兒幫忙。
甚至在李耕結婚以後,一旦忙起來,還是會喊李山過去。
為這事李田很有意見,說家裡的農活全讓他一個人幹了。
不過李耕貼補家裡多,李田也就是嘴裡說說而已。
再等回到陵縣,高凌凱跟相關領導請示了一下,將那塊“轉世靈符”的玉佩領了出來。
我跟楊爽聯絡了一下,確定他們實驗室沒有專門針對玉器做鑑定的高階裝置,不過楊爽幫我介紹了省城一家高階實驗室。
為保險起見,高凌凱親自帶著那塊玉佩,坐飛機給省城那家高階實驗室送了過去。
而在之後的幾天,我基本上什麼也做不了,只能是一邊養傷,一邊等待各種結果。
首先,警方連續幾天在李家村附近山區進行大範圍搜捕,但那片山區實在是太大,就連警犬都沒能追蹤到李山最後的蹤跡;
其次,女屍的死亡時間最終確定為六年到七年之間,也就是說,她的的確確不可能是範要強的上輩子;
其三,經過對近幾年失蹤人口的排查,確定女屍是六年前失蹤的本縣婦女吳豔玲。
吳豔玲的父母就住在李家村相鄰的村子,但吳豔玲早在十多年前,就嫁到了縣城另一頭一個叫西灘鎮的地方。
當年就是吳豔玲的丈夫報的失蹤案。
我立刻去跟吳豔玲的丈夫及父母家人見了一面。
從吳豔玲的丈夫口中得知,當初吳豔玲是在跟丈夫吵完一架之後,一氣之下獨身回孃家的。
而這種情況並非第一次,所以直到一週之後,吳豔玲仍未回家,吳豔玲的丈夫不得不去岳家接吳豔玲,這才知道吳豔玲一直都沒有回過孃家。
這個線索起碼就目前看來對破案沒什麼幫助,但從吳豔玲父母口中,我卻得到了一個令我之前的推論大受考驗的訊息。
(請看第022章《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