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非警務系統的人員,本沒有權利檢視證物。
但一來這件案子是我第一個發現並報案,本身有義務接受警方調查,並協助警方破案;
二來我的證件上蓋有國際刑警組織的公章,之前我就已經憑著此證件,跟陵縣的幾個警員溝通交流過;
三來有高凌凱陪著我,他是市局安排下來協助破案的正式警員,由他出面提取證物,自然沒有什麼不合規矩。
而令我陷入迷霧的證物,是一塊玉佩。
範要強曾說他之所以會記得上輩子的事情,很可能是因為在他被李耕殺害的時候,脖子上帶著一塊玉佩。
他甚至說那塊玉佩上邊有四個字,叫“轉世靈符”。
我當時以為他是為了取信於我,而隨口胡編。
畢竟轉世之說已經十分虛幻,因為一塊玉佩而轉世,那更是虛上加虛。
但,這一次從李耕那棟老房子裡挖掘出的女屍脖子上,不僅戴著一塊玉佩,而且那塊玉佩,跟範要強描述的一模一樣。
那是一塊白色玉佩,但並不是純白色。
在玉佩正面,有兩團若有若無、仿似雲霧狀的花紋。
一團青色,一團白色,兩團花紋相互咬合,形成一個不太清晰、但卻非常規整的太極圖案。
而在玉佩的背面,豁然有四個淡青色的字型。
而且這字型並非雕刻在玉佩表面,而是深入到玉佩裡邊。
飄飄渺渺,若有若無。
不仔細看,會以為是很普通的花紋,但仔細觀察,會發現那是幾個很規整的篆體字。
我並不認識篆體字,但之前範要強曾經提到過“轉世靈符”,我腦子裡已經存下了這四個字的印象,所以此時看那四個字型,便能夠一眼確定,那的的確確就是“轉世靈符”。
怎麼回事?
難道這一次陵縣法醫對死亡時間的推斷,出現了嚴重失誤?
難道這具女屍並非五六年前被害,而是已經被害了整整十二十三年、甚至更長久?
又或者,範要強所言有假,他所記得的兇殺案,根本不是什麼“上一輩子”發生的事?
可如果範要強所言有假,那在範要強四歲以前發生的那些事情,又該如何解釋?
我越想越是自相矛盾,腦瓜裡真正亂成了一鍋粥。
我對範要強的“轉世”之說本來半信半疑,但這塊深埋地下五年以上的玉佩,卻再次證明,範要強並未撒謊。
就連這塊玉佩,都是一件極其玄妙的東西。
我已經問過技術人員,他確信這塊玉佩裡的所有花紋全都是天然生就,而並非用現代工藝嵌入進去。
當然他並非玉石方面的專家,可他手上的精密儀器,不可能連自然還是人工都辨別不清。
但,那兩團太極形狀的花紋也就罷了,後邊這四個公整的篆體字,倘若也是自然形成,那麼範要強說很可能因為這件東西,才使他記得上一輩子的事情,就一點也不出奇了。
因為最出奇的,莫過於這塊玉佩本身!
而既然範要強沒有說謊,那我就只能試著從法醫出錯這個角度,來推斷一下整個案情。
假設遠在十二十三年之前,李耕確確實實殺過一個女人,並且將這個女人的屍體,埋在了槐樹洞口的大槐樹下。
而這個女人的脖子上,就戴著這塊轉世靈符。
但在八年以前,年僅四歲的範要強謀劃出一連串的詭計,將李耕的半隻手鋸掉。
李耕由此察覺範要強很可能跟被他殺害的那個女人有關聯,所以李耕先讓李老媽將範要強送人收養,他自己在養好傷之後,首先要做的,就是轉移屍體。
但是他廢了一隻手,很難獨立操作這件事,所以他將弱智的弟弟李山一同叫上。
兄弟倆在刨出屍體之後,將屍體轉而埋在了李耕之前的那棟老房子裡——
我無法繼續推斷下去,因為這根本就不合情理。
要知道槐樹洞深藏在大山之中,從李家村去槐樹洞,輕裝簡行都需要兩三個小時。
而且在深山老林,哪裡不能埋屍,為什麼要費心費力把屍體揹回來埋進自己家的房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