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有一種說法,叫命犯花姐或童子,就是不論男女,經常得說不清的病,物件難談成,每逢訂婚或結婚必出病傷。
我叫謝寅,今年二十六,命犯童子。
對於命犯童子這事,其實我一開始是不信的,畢竟這話是從繼父嘴裡說出來的,他娶我媽時打了快四十年光棍了,我媽一嫁過來就被他給我整出來個弟弟,憋了這些年也算是憋成了心願。
他迷信,請人給我弟起名時順便給我起了一卦,於是,我從那之後就犯了童子了。
我媽沒文化,對此深信不疑,從那之後就天天兒在我耳邊嘮叨,說我上輩子是天上的仙童,犯了天條被貶了下來,這輩子不能破身,否則必有災禍。
上輩子的事兒,這輩子還能算數?那我上輩子一定不止犯了天條,肯定還惹了別的什麼神,不然不會成了繼子,吃筷子肉都給人瞪半天。
待我我長大點,我媽不僅嘴上說,還認真貫徹實施,防我身邊的小姑娘像防賊一樣,我上小學那會,逼著我唱那會兒特流行的歌,《女人是老虎》,我每天傻逼一樣的站在我家大門口唱,唱的全村女人都覺得我腦子有病。
到了真處物件的年齡,我媽更是瘋了一樣,恨不得把我身邊的母蚊子都滅了。
不過,我還是偷偷處了兩次,還真出了事,第一個是我剛拉上姑娘手,突然急性闌尾炎,捱了一刀,住院十天;第二個更邪乎,我和姑娘月下漫步玩親親,摸都摸了,就差脫了來一出地為床天為蓋,結果我給突然不知道從哪兒奔出來的一輛農用三輪車幹樹溝裡去了,住院一個半月,肇事司機到現在也沒找到。
從這以後我媽更信了,打從我到縣裡打工,恨不得一天給我打一百遍電話,把我拴在她褲腰帶上。
最近我又相中一姑娘,名字特可愛,叫陳可可,人比名字還可愛,我整整追了三個月,成功。
前天她過生日,我倆都喝了酒,氣氛特好,推推搡搡的就滾在了一起,我反正是啥意識也沒有了,就像做了場香夢,就是醒來的時候那兒腫了。
我估計我是太猴急,把童子身直接給破了。
沒想到剛過一天,陳可可給我發了條資訊,倆字,分手。
我瘋了似的給她打電話,她不接,還直接把我拉黑。
她單位和宿舍我都去找了,結果是宿舍退了,工作辭了。
冷靜下來後,我的第一反應是給我媽打電話,問她是不是找陳可可了!
她在那邊直接吼上了:“什麼?你又處物件了?上床沒?”
我媽的反應不像是知道我處物件,我想掛電話,她又大吼一句:“謝寅!你和那女人上床沒?”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襯衫的下襬位置,其實現在還有點疼呢。
“沒!”我下意識撒了一個謊。
“那就好,那就好!”我媽明顯鬆了口氣。
可我覺得這事兒她和我繼父脫不了干係,不是我媽保不準就是繼父,索性收拾東西回家,打算問清楚。
回家我媽一見我又開始了,說我好了傷疤忘了疼,命犯童子不是鬧著玩,別讓她白髮人送黑髮人,期間又問了我十幾次到底做沒做。
繼父也在旁陰不陰陽不陽的添油加醋,說我是故意的,目的就是想要氣死他倆。
我知道這老匹夫心裡打的什麼算盤,他巴不得我打一輩子光棍,娶媳婦要彩禮,我不結婚,能給他省一大筆錢。
我沒想到,繼父晚上真死了。
這一晚上,誰也沒睡好,我家院子裡的大黃狗天黑就開始狂叫,出去喊了幾次還是叫,一邊叫一邊哀嚎,就像哭一樣。
繼父拎著刀出去要宰了它,才終於消停了,但那之後我繼父那屋就沒了動靜,他是個老色鬼,和我媽歲數都不小了還每天晚上要做運動,完全不避諱我,聲音大的吵得人睡不著,今天卻特別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