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宇確實沒想到,hw娛樂公司的社長寧願把自己供出來!
但是他知道對方說的都是假地,唯一地目的就是阻止自己繼續調查。
於是金正宇對徐玄振說道:
“你覺得我會相信他說地嗎?”
“你信不信不重要?但這就是我當事人說出來地所謂地事實,看來這個案子沒有什麼我能做的了!我的當事人願意交保釋金,他承諾不會離開H國!”
“我不同意,這可是殺人的罪行!”
“是意外死亡,我已經看過了,女孩的死因是黃體破裂,你知道這不是故意的行為,而且女孩的身上也沒有被虐待的痕跡!對了,我的當事人事後還採取過救治的措施,所以你不能拒絕我們保釋的要求!”
真是有點不公平,有錢的人和沒錢的人犯了法之後,待遇都不一樣。
只要交了錢,就算在調查的階段,有錢人也可以逍遙的離開監獄,住在自己熟悉的地方。
雖然不可以隨便的離開韓城。
可窮人呢?
他們卻不得不失去自由。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是可以用公平來形容的。
如果你想要公平,估計幼兒園能夠滿足你的想法。
然而大部分政客,還有那些商人,或者那些高高在上的人。
都會給你編織一個公平謊言。
讓你相信自己的努力是可以改變世界的。
然而這種事情不能說沒有,但基本上和一個人被流星或者閃電劈中,這種小機率事件差不多。
……
最終金正宇還是沒有擋住徐玄振的要求。
只能同意讓hw公司的社長,從警察局被帶走。
但是這傢伙不能離開韓城,而且金正宇也吩咐警察24小時盯著他的家,不能讓他離開半步。
現在,事情又回到了起點。
現場的那些痕跡,還有其他的一些東西,基本上都儲存了下來。
但是就是不知道當天在房間裡留著的人是誰?
那些清道夫也不知道,因為他們是事後被找過來的。而hw娛樂公司的社長寧可自己認罪,也要保護那樣一個人物。
金正宇知道,那個叫趙美娜的女孩一定是被送到那個房間去,招待了一個不能說出名字的傢伙。
那傢伙的重要性,甚至讓hw娛樂公司的社長寧可犧牲自己。
事情是很簡單,但是想要找出那個傢伙就難了。
房間裡到處都是血跡,還有指紋。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難以啟齒的東西!
不過那個帶血的燒酒瓶子,卻是非常重要的證據,因為上面只找到了幾個人的指紋。
“這東西,你們調查過嗎?”
“已經調查過了,上面一共找到了四五處指紋,不過除了死者那部分,剩下的還不能確定是不是屬於同一個人的!”
金正宇點了點頭,然後又問道,還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