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是誰這幾個人也不知道.
但他們清楚能夠請得起他們出馬的一定都是大人物。
該怎麼說呢?
這種視人命為草芥的行為,本身就存在著極大地風險。
能接這種活地人必然要價不低。
然而現在,他們卻栽在了一個早早就埋伏進來的檢察官地手裡。
這一切到底是運氣不好,還是說,是人家早早就謀劃地到位呢。
三個人打算扛下來,畢竟按照H國地法律,就算殺了人,其實也不會被判多少年。
H國最後一個被處理死刑的人還是在上個世紀。
而且是一個傷害了多人的女人。
還是現在,雖然死刑還存在,可是已經很多年沒有了人被判處死刑了。
更何況他們三個人還有救治那個女人的痕跡。這一點也可以讓他們少坐幾年牢。
……
於是三個人似乎達成了某種默契,然而唯一讓他們感到擔心的就是有人會把更重的罪名推到自己的身上。
所以就算金正宇想要從這些人中套出有用的東西。
可是這些人還是十分的小心謹慎。跟這些老油條打交道,金正宇覺得十分的頭疼。
但是不管怎麼樣他都知道這件事和hw娛樂公司的社長脫不了關係.
所以在找到了實質性的證據,他便把娛樂公司的社長重新帶回來接受調查。
但是很顯然,對方也已經知道昨晚發生了什麼事情。
看到這一幕,金正宇看得出來這個傢伙很慌張。
“說吧,為什麼你們旗下的藝人會如此蹊蹺的死在酒店裡?”
那傢伙看著金正宇,而此時,金正宇也知道,他不會輕易地回答自己的問題。大家都在等,等著律師到來。
其實對於檢察官來說,有的時候嫌疑人不是真正的對手,律師才是。
檢察官和律師之間的關係,就好比是在和中間人溝通。
該怎麼說呢?中間人會幫自己的代理人談好價錢。
如果付出的代價雙方都能接受的話。
那麼嫌疑人才會和檢察官合作。
有的人可能覺得這種方式讓人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