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八年他撰《荒書》說:清順治三年“正月,獻忠盡括四川金銀作鞘,注彭山縣江。楊展先鋒見賊,焚舟,不知為金銀也。其後漁人得之,展始取以養兵,故上[川]南為饒。”
此段文字的標點斷句,巴蜀版《張獻忠剿四川實錄》一書收錄的《荒書》為:“正月,獻忠盡括四川金銀作鞘注。彭山縣江[畔]楊展先鋒見賊焚舟,不知為金銀也。其後漁人得之,展始取以養兵,故上南為饒。”
什麼叫“鞘注”?為什麼要加一個“畔”字?為什麼未交戰,張獻忠便自焚戰船?
此段文字意思是:順治三年(丙戌)正月,張獻忠將收刮四川的金銀全部做成銀鞘,藏於彭山縣江底(注者,水注也,灌也,引申義有投入之意)。
(三月)楊展前鋒部隊同張獻忠軍接戰,用火攻,燒燬了張部的戰船,當時江底沉銀尚不為人所知。
事後,楊展獲悉漁人從江中撈到金銀,才開始打撈彭山江中沉銀,用以供養軍隊,故以嘉定(樂山)為中心的上川南頓成富饒之區。
費密詩又說“青神江底沉賊鏹”,看來同彭山江口沉銀不是一回事,是另外一處藏寶地點。
四、張獻忠在峨眉山普賢峰頂埋有金銀
王夫之著《永曆實錄•王祥楊展皮熊列傳》引劉堯佐疏言:“張獻忠輦金銀至峨眉山,瘞之普賢峰頂,宜敕展發窖齎送赴闕,以供國用。”(王夫之《永曆實錄》卷十二,嶽麓書社,1982年,第122—123頁
五、張獻忠部將劉文秀透露在川西黎、雅間埋金二十萬
戴笠、吳喬《流寇長編》卷二十載,順治十五年四月,南明永曆帝所封蜀王劉文秀在雲南病卒,遺表有言:“臣兵二萬在黎雅間埋金二十萬,臣之將郝承裔知之,請駕幸蜀就十三家之兵,出營陝洛,庶可轉敗為功!”(下冊,書目文獻出版社,1991年,第1122頁
六、張獻忠彭山江口埋沉金銀
有兩種說法:
(一)張獻忠有意將金銀埋在江口水底
歐陽直《蜀警錄•蜀亂》:丙戌(清順治三年),“獻賊令各將士,自殺其新收婦女。如系蜀人,更不許擅留一人。禁人帶藏金銀,有即赴繳,如隱留分厘金銀或金銀器物首飾,殺其一家,連坐兩鄰。於前門外鋪簟滿地以收之,須臾,鈕釦亦盡。金銀山積,收齊裝以木鞘箱籠,載以數十鉅艦。令水軍都督押赴彭山之江口沉諸河。”
(二)江口之戰,張獻忠戰敗,寶船被焚,船上金銀散落江中,積年累月,自然掩埋於層層沙石之中。
江口之戰發生在清順治三年三月。彭遵泗《蜀碧》卷三記載:
“(前明)參將楊展大破賊於江口,焚其舟,賊奔還。獻聞展兵勢甚盛,大懼,率兵數十萬,裝金寶數千艘,順流東下,與展決戰。且欲乘勢走楚,變姓名作鉅商也。展聞,逆於彭山之江口,縱火大戰,燒沉其舟。賊奔北,士卒輜重,喪亡幾盡;復走還成都。展取所遺金寶以益軍儲。自是富強甲諸將。而至今居民時於江底獲大鞘,其金銀鐫有各州邑名號。”
《蜀碧》撰於康熙二十四年,距離江口之戰才三十九年,作者彭遵泗又是眉州丹稜人,應該是同時代人的實錄。
清同治三年刻本《嘉定府志•藝文志•文三》載彭遵泗撰寫的《楊展傳》對江口之戰描寫更詳細:
“獻忠忿展盡取故地,又怒川人之不服己也,大殺成都居民,率眾百萬,蔽江而下。展起兵逆之,戰於彭山。分左右翼衝拒,而別遣小舸載火器以攻賊舟,兵交,風大作,賊舟火,展身先士卒,殪前鋒數人,賊“江口沉銀”文物之銀錠崩反走。江口兩岸逼仄,前後數千艘,首尾相銜,驟不能退,風烈火猛,勢若燎原。展急登岸促攻,槍銃弩矢,百道俱發,賊舟盡焚,士卒糜爛幾盡。所掠金玉寶珠及銀鞘數千百,悉沉水底。獻從別道逃免,旋奔川北,展追至漢州,封積屍而還。”
清嘉慶十九年刻本《彭山縣誌》卷一:“雙江鎮,在縣東十里彭亡山下。岷江諸水至此合注,直下嘉、渝,來往商旅泊舟憩息,每日約有數百艘。漢徵南將軍岑彭擊公孫述,營此。宋朱齡石討譙縱,大戰於平模山。明季楊展率兵拒張獻忠,焚賊舟數百,珠寶金銀悉沉水底,俱在此處。彭邑惟此為水道要區。”
江口之戰,張獻忠率領軍隊的人數和裝金銀的船隻數量,各書記載不一致。
清嘉慶五年刻本《眉州屬志》稱“率兵十數萬,裝金寶數千艘”,《蜀碧》稱“率兵數十萬,裝金寶數千艘”,彭遵泗《楊展傳》稱“率眾百萬”“前後數千艘”,劉景伯《蜀龜鑑》稱“率勁兵十數萬,金寶數千艘”,孫錤《蜀破鏡》稱“率兵三十餘萬,載金寶千艘”,民國23年鉛印本《樂山縣誌》稱“率兵二十餘萬,裝金寶千艘”。
那麼,哪一個記載比較可信呢?
據清戴笠、吳喬《流寇長編》卷十七載,大西國大順元年“伐木造舡數千”。看來,張獻忠並不打算在成都久留,時刻準備從水路東下,再度流竄出川。
彭遵泗《蜀碧》卷三稱,張獻忠“率兵數十萬,裝金寶數千艘,順流東下,與展決戰。且欲乘勢走楚,變姓名作鉅商也。”張獻忠“變姓名作鉅商”的可能性不大,“乘勢走楚”來一個戰略大轉移可能性是存在的。
據《蜀難敘略》記載,張獻忠在西充犧牲時,張部“死及降者三十餘萬”。
據此,江口之戰,張獻忠率領軍隊的人數和裝金銀的船隻數量,以《蜀碧》的記載較為可信。
(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