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慕徒利爵士在屈膝之棧高歌‘酒館女郎貝莎’,這是一首很下流的歌曲,深得貴族子弟們的喜愛,並流行於士兵和僱傭兵中間。
紅叉河的官道上,一名斥候飛快而來。
馬還沒有跑到屈膝之棧的大門口,就口吐白沫,突然跪地,把馬上的旗手掀下馬背。
轟!
馬兒倒下,滿嘴白沫,四腿痙攣,激起了一片灰塵。
騎手騎術了得,就地一滾,站起來,臉上手臂上都是擦傷,鮮血淋漓,他並沒有穿鎧甲,鎖子甲也沒有穿,為了最快的速度,他一身輕衣便裝,內衣外衣都已經汗透,他大聲喝道:“艾德慕爵士在哪?”
此人來自奔流城,一看就是霍斯特徒利公爵的親衛,外衣的衣襟和馬鞍的裝飾上,都繡著躍動的銀色鱒魚。
屈膝之棧外面空地上計程車兵們不敢怠慢,紛紛說道:“大人在大廳裡面唱歌喝酒!”
侍衛滿臉通紅,汗水打溼了頭髮,臉上和脖子上的熱汗就好像流水,他大踏步衝進客棧大門:“艾德慕爵士,魔山昨夜突襲奔流城,控制了主堡,抓了霍斯特徒利公爵。”
艾德慕徒利滿臉笑容的臉陡然變得生硬,他把酒碗丟在桌子上,發出的一聲,碗裡的酒水潑出在桌面上,酒水流向地面,發出滴滴答答的聲音。
大廳裡的十幾個貴族子弟們個個怔住,歌聲、豎琴聲、妓女們的鶯聲燕語,全部戛然而止。
艾德慕瞪著前來報信的斥候,一言不發,但是眼神裡的含義很明顯,他根本不相信。
奔流城是憑魔山那三十個人絕對無法攻破的。不要說三十人,就是三千人,也無法攻破奔流城。
“公爵落入了魔山之手,奔流城被佔,魔山逼著韋曼學士向西境放出了訊息。我知道的一點有限的訊息是,信上要求泰溫公爵命令西境的金牙城裡奧萊佛德伯爵率軍來奔流平接應魔山。”
艾德慕的臉開始扭曲,就好像被人狠狠的打了一拳。
“公爵大人怎麼樣了?魔山有沒有羞辱他?”
“魔山對公爵大人很尊敬,公爵大人和城市裡的貴族爵士們一起陪著魔山在主堡的大廳裡擺開了宴席,魔山限你明天上午趕到奔流城,把他的馬鞍鎧甲刀劍金錢等所有東西全部還給他。”
父親沒有受辱,這令艾德慕深深的鬆了口氣。
艾德慕生活放蕩,但卻是個孝子。雖然霍斯特公爵對他不滿意,不管他怎麼努力都得不到公爵的賞識,但他的孝心卻彷彿是他的天性。
艾德慕是個被父親霍斯特公爵認為不孝的孝子!
“魔山就只提了這麼點要求?歸還他的東西?”
“他還要大人當著奔流城的貴族爵士們向他跪下道歉!”
艾德慕一言不發,他的朋友們卻看見他握緊了拳頭。
“我要是不道歉呢?”
“我不知道”侍衛有些不知所措。他可能沒有想到艾德慕會這麼剛烈。
魔山是個什麼性格的人?殺人不眨眼啊!
雖然表面看公爵大人和韋曼學士,還有十幾個貴族都在陪著魔山吃酒宴,其樂融融,但其實這裡面的兇險,超過了明刀明槍的對峙。那些陪酒的貴族們一言不慎,會死人的!
而且那些貴族,誰也不會願意去陪魔山喝酒,但他們不得不去,因為是韋曼學士以霍斯特公爵的名義帶著親衛們去一家一家邀請的,等他們進入大廳,落座後,魔山出現。當他們想走的時候,對不起,大門關上,幾十個魔山的人守住了大門。這些人凶神惡煞,鎧甲鮮明,刀劍閃亮。這些鎧甲和刀劍,都是公爵親衛們的裝備。
挾制公爵號令城市貴族們赴宴,把整個城市裡的貴族都集中於主堡大廳,這些人並不是喝酒的客人,其實都是魔山的人質。
毫無疑問,這次,魔山想要玩一次大的!
而這次的遊戲,是艾德慕自己沒有估量出魔山的能力造成的嚴重失誤。
艾德慕並沒有失控,也沒有立即跳上馬就往奔流城趕去,父親和城裡貴族們都落入魔山之手,示弱是沒有用的,因為他是魔山。
“布林登布萊伍德爵士!”
“臣在!”布林登布萊伍德立即站起來。
“你速速回去鴉樹城,調集兩千精銳,到奔流城門外等我命令。”
“是,艾德慕大人!”布林登推開身邊的妓女,大踏步衝了出去。很快,急促的馬蹄聲響起,遠去。
既然魔山放出渡鴉回到了西境搬取救兵,就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和魔山這樣的人打交道,你需要展示自己的實力,而不僅僅是屈膝求饒!屈膝而無強硬的一面,他只會殺了你。
魔山兇惡無比,但他也怕死。屈膝之棧艾德慕逼迫魔山棄劍脫甲的爭鬥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現在魔山掌控了一切,艾德慕心知肚明,但他不想輸得連還手的機會都沒有。一旦魔山露出破綻,他就非常需要人手。召集人手並不是要強硬開戰,而是萬一需要人手的時候,你卻發現人手不夠,那就太愚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