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此時有些欲哭無淚。
本來天幕說他開創了新的學派,自己的學說也流傳後世,他還挺欣慰。
結果學說被曲解,自己還被後人說私德不行。
他所在的南宋,是連皇帝都沒有作為的朝代。
他作為一個地方小官,和官員豪紳們鬥智鬥勇了四年。南宋依舊是亂七八糟的局面。
他頓悟了,當官救不了南宋,只有當儒家思想成為主流,才能治一治這社會的不正風氣。
因此,他將儒家前輩們的思想融合了佛道思想,總結出了《朱子理學》。
可是他的“存天理,滅人慾”根本就不是“滅人性”的意思啊。
他對“人慾”做出解釋了的,是指人多餘的慾念。
“飲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慾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慾也。”
他為官期間,曾多次上疏宋孝宗,闡述他的這個主張,勸諫皇帝能以公心、善心來治天下之事。
他正是因為這個思想,還被皇帝、貴族所不喜。
還有“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句話,意思並不是讓女子為男子守節啊!
“節”,乃“氣節”也,是做正人君子的基本要求。
男子漢大丈夫尚且難以堅持的事情,卻最後加諸沒有話語權的女子身上,這斷然不是他的本意。
因為在他心中,女子不如男,男女是有尊卑之序的。
所以,當他在漳州任知府時,看到男女自由戀愛,內心接受不了,覺得是“淫奔”,於是下了讓女子纏足的法令。
他重申纏足正是為了重整儒家綱常倫理的需要。
但是纏足也不是他的突發奇想,更不是他的獨創。
可能只是因為他是歷史上第一個以政府法令,要求女性纏足的男性官員,才讓後人淪為詬病。
他也感到很冤枉啊。
也不是他的思想讓後人禁錮了思想吧,而是皇權讓他的思想禁錮,他只是一個背鍋的。
他承受了太多!
至於說他私德不行,他老臉一紅。
他確實是做了這些事情。
但是後人也不能僅僅只盯著他的私事吧!
他也是做過一些實事的。
他救災,使得災民得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