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商鞅(衛鞅)趁著魏國與楚國大戰的時候,河西兵力有限,發動了第一次崛起之戰。
如果能夠收復河西失地,更好。如果不能收復河西之地,也可以趁著這個機會發點小財,搶一些東東回來。
秦孝公、商鞅兩人心裡都有數:現在的秦國,還沒有能力與魏國抗衡。不過!已經不懼怕魏國了。
現在的秦國,已經偷運了足夠的銅等成品,足夠裝備十幾萬大軍的兵器。只是!銅等金屬是運回來了,可還沒有鑄造出兵器。
古代的冶煉技術相對來說還是很落後的,冶煉的溫度不能快速提上來,不能快速溶化。還有!鑄造技術也落後。即便鑄造出來了,還要打磨。特別麻煩和費時的是:要想把鑄造出來的兵器打磨出鋒利的刃口,是需要相當長時間的。
古代人制造兵器,跟打磨玉器一樣,是需要時間的。
所以!秦國雖然把銅等戰略物質偷運過來了,可要想真正裝備到軍隊中去,還是需要相當長時間的。
當時賄賂了魏國的關卡官員,得以偷運銅等戰略物質。直接偷運兵器,那是不可能的。
再則!白圭的手上也沒有兵器。
任何一個諸侯國,對兵器的管制都是很嚴格的。
白圭的手下雖然有冶煉工廠,也有兵器製造廠。可是!他也沒有那個膽量進行批次生產並私自銷售。
你打造那麼多兵器做什麼?想謀反麼?所以!你可以偷偷摸摸小批次生產,你卻不能大批次生產。
要是能夠直接運送兵器進來,秦國的軍隊才敢與魏國抗衡。
現在!秦國只能小打小鬧,發一下戰爭財。
“戰爭!說白了就是殺人!要想削弱魏國,就必須殺人,殺魏國的軍人。讓魏國無軍人,魏國就蹦達不起來了。”商鞅向秦孝公建議道。
你要是有仁慈之心,捨不得殺人,你就會處處被動。當然!不是濫殺無辜。什麼人都殺,那不叫殺,而是叫屠!
屠!是對畜生的行為。把別人當成畜生,進行屠殺,一個不留。
殺是針對人而言的!殺壞人、殺敵人,無可非議。
古代人早就看出這一點了,戰爭是一種迫不得已的行為,是為了以戰止戰,打得別人不敢戰,無力戰。所以!漢字的“戰”,設計成“止戈”。
止戈!停止使用戈去殺人。
由此引申出來,在戰場上,你絕對不能仁慈。一定要改變以往的習慣,別人投降了你就不殺俘虜。不!在戰場上,都是敵人。俘虜也是敵人,你今天放了他,他回去後明天又被安排到部隊中來,與你為敵。
所以!在可以殺的情況下,都必須殺。
“比如說!在全軍都投降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考慮不殺。但是!一定要防止詐降。然後!把可以爭取過來的人爭取過來,不能爭取過來的人一定要想辦法處理掉……”
後世的秦軍對待趙國的軍隊,就是採取這種辦法的。沒有辦法,只得殺。不然!沒有那麼多糧食養趙國的俘虜。還有!這些趙國軍人你要是放過了他們,等到他們養足精神,又返過頭來與你為敵。
既然是可見的危險,為何不殺呢?
在後世很多歷史大事件中,都出現過這種情況。沒有能力養活俘虜,只好殺掉,免得成為後患。
商鞅向秦孝公講這些,就是要秦孝公放下迂腐的想法,不要曲解“仁慈”,結果帶來後患。既然是打仗,在戰場上就不要仁慈。你今天的仁慈沒有殺這個人,在下次的戰鬥中,也許你就是這個人的刀下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