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的商鞅和秦孝公兩人,大多時間是各忙各的。一個主內,一個主外。商鞅主持內部立法委的事,日夜不停地編寫各種律法。秦孝公主持秦國朝政:推廣各項改革、監督各項改革。
只有遇上緊急事務了,兩人才聚到一起,進行商議,想著解決方案,預測各種風險。
平時的商鞅,除了處理職務上規定的事務外,大多時間都是在立法委這邊,與下面的工作人員一起商討各種律法的制定。
跟現代社會國家立法委一樣,把法律方面的專家組織起來,編寫一部法律。然後!集體商議,這種規定行不行?首先!必須編寫律法的人內部透過。然後!再由領導透過。再然後!徵詢廣大人民的意見。再然後!進行試行。
一部完美的律法,是要經得起人民的檢驗和事實的檢驗。透過試行,再尋找可能存在的弊端。
律法規定是死的,可人是活的。有些人,以及敵對分子和反對派,他們好像有律法方面的天才,能夠在第一時間裡尋找到你制定的律法上面的錯誤、弊端。
他們尋找到錯誤、弊端後,就會興風作浪,摧毀你辛苦制定的律法。
在商鞅的大腦中,儲存著無數條律法。一般情況下,他把這些律法寫出“草案”,發放到各個立法委成員的手上,讓大家參閱。然後!大家在一起商議,對草案進修改、完善。
人多力量大,你沒有發現的問題別人可能會發現。有時!大家為了某條規定而相互爭議,互不相讓,現場氣氛很緊張,也很熱烈。
有時!某條規定得到大多數人一致透過,可就是某些人不透過。按照立法委的規定,某些人的反對意見是要記錄在案的。
就跟現代社會中法院合議庭審理案件一樣,不同的理解、觀點是要記錄在案的。少數服從多數是必須的,但也不能抹殺少數人的意見。因為!從這些不同的聲音中,可以看出一個審判員的業務能力。
錯判!不是你在作弊(得了別人的好處)就是你的業務能力不夠。
事實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也許?後來事實證明,反對者的觀點是正確的。
真的到了那個時候,就不能忘記這個反對者的聲音。事實說明!他的反對意見是正確地。所以!我們要尊重他。甚至!要重用他。
經過幾年的立法工作,秦國基本上“有法可依”。
這些年!商鞅在秦國還不是太出名。但是!也不是不出名!在秦國內部,在權貴們面前,他是出名的。因為!他的一系列改革方案,直接觸動了權貴們的神經。
比如說!在他的主持下,太子犯錯,割了太子老師的鼻子。要知道!太子的老師是誰?他是太子的大伯、秦孝公的兄長。
可見!商鞅為了推廣他的法制社會,也是豁出去了。不動真格,還無法將改革進行下去。
也就是經歷這次事件,商鞅才意識到了自己將來的命運。但是!為了自己的事業,為了人類的文明進步,他不得不將改革進行到底,犧牲個人算什麼呢?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接受並理解了白梅以及老丈人的想法:不與白梅公開成親,不組成合法家庭。
只有這樣!才能保全自己的後代!
如果有了合法的家庭,有了公開的後代,後果是可以想象的!一旦倒黴了,全家被誅。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商鞅一直以工作太忙為由,不願意公開娶妻生子。
公開娶妻生子的話?等於是在陷害妻兒後代!一旦自己倒黴了,妻兒後代都可能被誅。
作為人!誰也不願意看到這樣地結果!儘管!不一定能親眼看到。但是!這是可以預見的事、結果!
“當初我聽說你割了太子的老師公子虔、公孫賈兩人的鼻子,把我嚇壞了!你!”白圭看著商鞅,著急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