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到樓下的院子裡坐上汽車,沒用多長時間就到了醫院,走進大廳之後,蕭博翰就很認真的對每一層做了詳細的勘探,特別是住院部大樓,蕭博翰更是反覆認真的看了很長時間,鬼手她們也不知道蕭博翰到底要看什麼,都跟著一起瞎晃悠,見蕭博翰連衛生間都要去看看,顯然的,蕭博翰心裡已經有了一個行動的計劃,而且應該是和這醫院有關了。
對蒙鈴來說,看守所的日子過得很慢,但她也已經完全適應了看守所的生活,很多人對看守所的概念不是很清楚,以為是和監獄一樣的。
其實看守所和監獄是兩個系統,前者是公安部門,後者是司法部門。看守所是屬於臨時羈押犯人的地方,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逮捕後,開庭前,都會被羈押在看守所。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餘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這裡的犯人少的呆幾天就保釋了,有的要等開庭再等下判決,會在這裡呆上一年半載,而有些大案子可能幾年都不能結案。
蒙鈴現在的看守所內監倉分為四類,第一類是過渡倉,這類監倉主要是學習《監規》和《三字經》以及看守所裡的生活規矩;第二類是刑拘倉,這類監倉管理最為嚴格,在柳林市看守所,有個著名的“魔鬼倉”就是111倉,這個倉因為管理嚴格,曾經連續26個星期受到雞腿獎勵;還有個恐怖的“變態倉”就是107倉,這個倉曾經發生過強迫在押人員生吃大便的事件,另外凡是從這個倉轉到逮捕倉的在押人員,無一不是全身“掛彩”,這77倉和64倉都屬於刑拘倉;第三類是逮捕倉,這類監倉關押的一般是已經被檢察院批准逮捕的在押人員;第四類是已決倉,顧名思義,這類監倉關押的一般都是已經判決的罪犯,所以已決倉的管理最為寬鬆。
蒙鈴住的就是過渡倉,這裡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柳林市看守所的管理還算是嚴格規範的,該所一共有32個監倉,包括3個女倉和1個未成年倉。
每個監倉大概關押30個人。看守所規定,每個星期進行一次內務評比,對前五名的監倉,每個在押人員可以獲得一條雞腿,這些監倉的主管管教可以獲得800元的人民幣獎勵;相反,對在每週的內務評比中排在後三名的監倉予以四停,停放風、停購物、停通訊、停會見,主管管教在當月獎金中扣除500元人民幣,每週的例會站著開(別的管教坐著開),同時當場做深刻的自我批評。看守所為了防止在押人員打架鬥毆,基本剝奪了在押人員的全部時間。
早上6點起床,上午10點半吃飯,11點半午睡,14:30起床,17點吃飯,19點必須集中看新聞聯播,22點睡覺。
這之間的其它時間都是學習和靜坐,所謂學習就是學習黨和政府的政策,學習法律知識。而所謂靜坐,顧名思義,就是像和尚坐禪一樣,一坐就是30分鐘,整個過程中身體的任何部位一點都不能動,包括眼珠,因為眼睛必須目視前方,夏天有蚊子飛來叮在臉上,必須等它喝飽了自己飛走。
靜坐是內務評比專案,直接影響主管管教的工資,如果有人動了怎麼辦,不用說大家都應該清楚的。
30分鐘坐下來,你的雙腿猶如灌了鉛似的,好像已經不是你的一樣,不聽使喚。不信你試試,靜坐30分鐘,一絲不動,除非在監獄或者軍隊,否則很少人能坐下來。
這天傍晚,蒙鈴就見到監倉來了一位特殊的在押人員,該人骨瘦如柴卻重鐐加身,這副鐐銬重達20斤。
戴鐐一般是限制在押人員的自由活動,看守所一般只給三種人上戴鐐,第一種是已經被法院判處死刑的罪犯,第二種是在裡面惹事生非或者企圖自殺影響監管安全的危險分子,第三種就是極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在押人員。
這位大姐究竟是哪一種呢,一時間卻沒有人敢去問她,因為她那蒼白的臉上卻充滿著一臉傻氣……。
“蒙鈴姐,新來了一個”,蒙鈴的思緒被空姐馬小玲的話拽了回來,她在耳邊小聲告訴蒙鈴。
蒙鈴點下頭表示自己也看到了,看見管教領進來了蒙鈴看到的那位特殊重鐐加身的女人。
一個看上去40多歲的女人,管教給她搜身,蒙鈴她們在邊上看著,誰也不說話,管教關上了門,囑咐了幾句,又把那道大鐵門關上了。
第一個湊過去的是她們屋裡的號頭男人婆,那個新進來的女人叫李彤彤,她看人的目光極為呆滯,男人婆過去問她:“什麼事進來的。”
她只是傻笑,男人婆對這樣的重刑犯是有點膽怯的,這種人有很多會拼命,過去就有這樣一個重刑犯,號頭給她吃了一頓殺威棒,沒想到最後讓那個重刑犯半夜給勒死了。
所以今天男人婆有點不知道該不該給她立個規矩,蒙鈴一看這樣子,也不希望讓這新人受罰,就忙對空姐馬小玲說:“你給她拿下被和拖鞋”。
馬小玲就翻出一套過去犯人留下的被褥遞給她,她也不接,只是冷冷的看著馬小玲,馬小玲就感覺到自己身上起了雞皮疙瘩了,放下了東西,趕忙退回來。
蒙鈴在這裡呆了幾個月,這些來來走走的人,她早就不再對她們發生了什麼有所好奇,只是有時候號裡的人會循例問一問都是什麼事進來的,蒙鈴也就是一聽一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