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011 故地 (1 / 2)

美國時間2017年10月25日。

火箭隊飛抵了費城。

第二天晚上7時,他們有一場與76人隊的客場比賽。

1/

於小春沒想到還會回到費城。

曾經,費城是他最愛的美利堅城市。

“我們在費城多留幾天吧。”

“我們不去紐約了嗎?”

“不去了吧,我想留個念想,等你畢業了我們再一起去紐約吧。”她在費城美術館前長長的臺階上開心地蹦上跳下。這裡是很多電影的取景地,比如史泰龍主演的拳擊電影洛基裡,就有他在這片臺階上鍛鍊備戰的鏡頭。現在是早晨時分,美術館還沒有開館,偌大的前廊和臺階上只有他們兩個人,她已經讓於小春拍了好多張照片了。

“而且你看,費城不是也很好嗎。我們就多留幾天吧。”

“好,都依你,只要你開心就好。”於小春語氣聽上去不情願,眉眼間卻帶著笑意。

“當然開心。於先森,還是你最好了!”

“雯雯老婆,我愛你。”於小春把相機從臉上拿開,誇張地向眼前的女生吹出一個飛吻。

“誰是你老婆?討厭鬼!”雯雯的名字叫唐雯,和於小春是一所南方大學的法律系同班同學。兩人從大二開始正式交往,感情一直很好。畢業前於小春考上了美國東部弗吉尼亞州一所學校的碩士研究生,學期一年,唐雯則選了北京的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在法務部實習。兩人約定等於小春一年學期結束,就回國準備婚事。這是四年前,趁著學期中段的秋假,唐雯和於小春在美國東海岸一路北上旅行,原本計劃中的倒數第二站。

“這些地方里,為什麼偏偏喜歡費城呢?”

“因為美啊。”

“你才來了一會呢。”為了省下一筆住宿費,當時還是窮學生的於小春不能像今天球隊出行一樣坐飛機抵達,他倆前一晚從巴爾的摩火車站上車,在AMTRAK的車廂裡將就了一晚,正好清晨時到達費城。從車站出來,穿過賓大靜謐復古的校園,跨過斯庫基爾河,沿著富蘭克林大道走上一段,就到了費城美術館廳前。

“難道不是嗎?”離開館還有一段時間,唐雯在臺階上隨便坐了下來。遠處的太陽已經升高,薄淡的晨曦此刻變成了灑遍整座城市的光芒,毫無遮擋地也落在美術館前面的這片土地上。唐雯略微眯著眼睛,一夜的疲倦似乎沒有在她臉上留下痕跡。她說話時張開的嘴唇薄得是粉紅色的,波浪般的秀髮從一側肩膀披到胸前,光彩流動。因為剛才的蹦蹦跳跳,她的胸口還隨著呼吸微微起伏。

真是美極了!

“你喜歡,我們以後也可以到這兒來。”於小春也在臺階上坐下,與唐雯挨在一起,“或者紐約。我聽說紐約也很好。”

“嗯?”唐雯把頭枕在於小春肩膀上,輕輕哼了一聲,似問非問。

“我是說我們可以也留在美國。”於小春伸出胳膊,把唐雯摟進懷裡,“我覺得美國很自由,大城市的工作機會也很多。”

她默默聽著,沒有說話。

“重要的是我們一直在一起。”

“嗯。”唐雯在懷抱裡頷首。

“傻魚,”——他在唐雯口中的暱稱,“我查到費城南面有家牛肉三明治(Ply Cheesesteak)很有名,我們晚上去吃吧。”

望著高升的太陽,她淡淡說道。

2/

曾經,費城也是令他最為心碎的地方。

“雯雯,你的航班到北京了嗎?是否一切順利?因為昨天就沒有收到你的訊息,有些擔心。愛你的傻魚。”

“我剛到。你回學校了嗎?”

“我昨天就回來啦,我給你發資訊了當時。”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