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見紀詡在公園和陌生女人交合,很氣憤。當命運讓他們兩個獨處時,她沒壓抑住內心的憤怒,砸死了紀詡。為了處理紀詡的屍體,她最近一直在分屍。
她說話的時候一直不敢看我。
我知道,她害怕我生氣。
我不會生她的氣,我只氣自己沒能早點發現紀詡出軌。如果我早點發現,及時和紀詡說再見,那麼小雲就不會在公園發現這件事,也不會對他動手,手上就不會沾染上罪孽。
我抬起雙手,捧著她的臉,承諾道:我不會讓你有事的。
我要洗脫小雲的罪名。
我仔細地詢問了她動手前後的行蹤,我必須確定她有沒有留下什麼痕跡。
小雲告訴我,她和紀詡一起回去的時候路上沒碰見什麼人,而且紀詡還裹得很嚴實,就算有人看見了,也不會認出他來。
我問她紀詡是哪種裹得很嚴實。
她說,紀詡戴了帽子、圍巾,還穿著黑色棉襖。
我記得紀詡早上出門的時候只穿了棉襖,是深灰色的。我把這個疑問告訴小雲,想知道紀詡為什麼換了一副著裝。小雲卻說不知道,她偶爾看的那幾眼,紀詡要麼沒穿外套,要麼就裹得嚴嚴實實。她說完這一點,還給我看了她偷怕的照片。
我認出了照片中紀詡穿的那件衣服。
紀詡冬天的棉服就那麼幾件,我都見過。而且他身上穿的那件我還洗過,可以說是再熟悉不過了。
我明白了,不知道為什麼,紀詡把衣服翻過來穿了。
如果他進公園的時候沒有翻,那我就可以利用這點好好做文章。事實上,他確實沒有翻——這是警察告訴我的他們給我看了紀詡進公園時的監控錄影)。
真好。這點可以拖延警察的調查進度,我可以抓緊時間做一個完美計劃。
我不能讓警察順著失蹤查,我擔心他們哪天查到紀詡中途換了著裝。我必須在他們意識到這點之前阻止他們的調查。
為了實現這一點,我決定讓警察知道紀詡已經死了,還是被小雲以外的人殺死的。
於是,我策劃了綁架,並引導警察往那方面查。
他們也的確跟著我的思路走。
20號中午十二點,我收到了紀詡已死的簡訊。
我想,現在只需要他們去公園找到紀詡的頭就行了。小雲把那顆頭放在冰箱裡冷藏,再趁夜掛在樹上,等警察發現它時,冰已經化了,水也從破爛的口袋裡流幹淨了,沒人能知道那顆頭屬於死在17號的紀詡。
這個計劃雖然冒險,但我想,只要我能讓警察相信案子是一個窮兇極惡的男綁匪犯下的,事就成了。
只要我能讓警察相信……
我很擅長表演,我一定能做到的。
“說完了嗎?還有沒交代的嗎?”
方雲:“沒有。”
殷半夏:“都說了。”
“你有後悔過嗎?”
方雲:“沒有。”
殷半夏:“……有,我不想小雲手染鮮血。”
“你還有什麼話想說?”
方雲:“……沒有。”
殷半夏:“我……我能再看看小雲嗎?”
“好,結束。”“抱歉,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