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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1 / 3)

第67章

依然是我, 方雲。

我殺死了紀詡,現在需要我做的是,解決他的屍體。

或許大多數人都會害怕死人, 就像害怕死亡一樣。但我覺得,死人沒什麼可怕的。一動不動,就是一塊由血、肉、骨頭這些東西鑄就的物罷了。活人才可怕。

我蹲下身, 看著紀詡那張扭曲醜陋的臉, 有點想笑。

真想知道他在公園和那個女人告別後, 發現我時的表情。是不是和現在一樣扭曲?可惜, 當時他那張醜臉掩蓋在帽子圍巾之下,我還和他隔了一段距離,看不清。

那時的紀詡, 好像完全沒有被發現的慌張, 見到我還熱情地跑上來打招呼。

我看見他就覺得反胃,半點交流慾望都沒有。

躲在一邊時,我已經拍下他和那個女人交疊在一起的照片,還有他和那個女人相依著說話的背影。證據已經取夠, 沒必要勉強自己和他打交道,所以我一句話都沒說, 轉身就走。

但紀詡卻不想讓我離開。

他跟我說, 大晚上的難得遇見, 不如一起去吃個夜宵。

我說, 不用。

他竟然恬不知恥地說, 他知道我是半夏……最好的朋友, 他想和我聊聊她。他說, 半夏生日快到了, 他想為她準備驚喜, 但卻不知道怎麼做,想問我的意見。

我不想和他周旋,但他又一直糾纏,於是就說,要聊可以,吃飯就不必了。

因為我不想在大庭廣眾之下和他聊,所以我們就去了我家。在那,我告訴他,我已經知道他做的事,讓他向半夏認錯,然後要多遠滾多遠。他虛偽得很,用那張惡心的臉苦苦哀求,請我不要告訴她。

我怎麼會容忍這種人留在半夏身邊?所以我說,不可能。

他或許是感覺我油鹽不進,求我是沒有用的,於是改了策略,開始威脅我。他跟我說,他是男人,我是女人,體力上有天生的差別,現在房子裡就只有我們兩個,他想對我做什麼,我都沒法反抗。

聽到他這些話,我惡心透了。什麼爛人!

我張嘴,讓他滾出去。

他卻露出一臉猥瑣的笑,一邊說著他現在就跟我生米煮成熟飯,看我還怎麼敢告訴半夏,一邊向我撲過來。

我掙紮反抗的時候,拿起煙灰缸砸破了他的頭。

一擊得逞,我沒有放鬆,而是連著打了好幾次,直到他暈過去,我都沒有停手。

我照著他的後腦,拼命地砸。

直到手腕痠痛……才停下來。我伸手感受了他的呼吸,又檢視了他的瞳孔。我知道,他多半死了。

嗯,死了。

現在就該分屍了。

分屍挺麻煩的,不僅要耗費時間體力,還要去購買合適的工具。但我不是一個容易退縮和放棄的人。我在腦海裡簡單地列了一個分屍步驟。

第一步,把他帶進浴室,給他放血。我觀察過,樓棟的廢水直接沖進下水道,然後就進汙水廠,只要我把血都稀釋了,不會有人看出異樣。

第二步,把四肢鋸斷。這是個體力活,還無法避免造成過大的聲音,容易被人發現。幸好家裡有一間房貼了隔音棉,替我解決了這個煩惱。鋸斷四肢骨骼耗費了很長時間。

第三步,我把軀幹上的肉都拆下來,大塊的煮了,零零碎碎的沖進下水道。至於胃、肝、心這些器官,能剁碎的我都剁碎沖進下水道了。不好剁碎的,我把它們裝進冰箱,等解決完這些事後再處理。

第四步,處理軀幹的骨頭。要想把這些東西運出去,不能讓它們保持原樣。所以我又耗費了許多時間來把肋骨拆成一條一條的。剁過排骨嗎?就是那種感受。

第五步,把所有該扔的東西都以某種手段扔出去。

這件事從17號開始,我一直做到19號才堪堪結束。

還挺累,不過也算有收獲。

你好,我叫殷半夏,殷是殷切的殷。

我和紀詡的相識算是巧合。那天,他到中醫院看病,師父給他開了藥方子,但他卻不知道去哪取。那時的他,眼裡很迷茫,又有些無助,讓我想起了……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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