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可不是我講的。”唐黎替自己辯解。
也覺得這樣一句沒什麼信服力,她繼續道:“你又還沒到七老八十,風華正茂的,我幹嘛嫌你。”
“也就是說,再過四十年就該嫌我老了。”
“……”
這個梗算是過不去了。
唐黎心裡這樣想,嘴上否認:“小老百姓的,哪裡敢。”
“不敢,不代表不會。”宋柏彥掩下眼裡那絲笑,爾後又說:“現在都有了這個念頭,將來還不得花錢僱人把我趕大馬路上去。”
唐黎悻悻:“我沒事把你趕大馬路上幹什麼?”
想起自己是怎麼對付黎文彥的,她就沒再繼續往下說。
夫妻做久了,肯定不如初時如膠似漆。
她在滇南生活的時候,也見過人家夫妻吵架,十八般武藝齊上陣,還有女方搬起老式電視機狂毆老公的。
婚後幾十年的事,誰說得好呢。
人是會隨年歲增長改變的。
六十歲的她,指不定就是個燙捲髮的潑辣小老太。
老夫老妻的一吵架,她脾氣上來,或許真會把宋柏彥趕出家門。
她自己都保證不了的事,乾脆含糊其辭:“你有退休金,又是高階離休幹部,難道還怕老了沒依靠。”
就怕她前腳剛把人趕出去,後腳就被其她老太給撿回家了。
有退休金的老頭兒,可都是香餑餑。
到時候,她還得跟別的老太扯著頭髮搶老伴。
這樣想著,唐黎又覺得自己不能把人往大馬路上趕。
倘若真吵架了,也該是她去大馬路上。
——換一身漂漂亮亮的新衣裳,開著她的粉色甲殼蟲,就算半路拋錨也有其他老頭來幫她修車。
至於宋柏彥,合該留在家裡為她的出走操碎心。
一會兒擔心她在外面吃不好,一會兒又擔心她穿得少挨凍。
精神折磨,才是最致命的。
所以,唐黎掉轉話頭:“不管多少年後,閣下都是我最愛的人。”
尾音落下,她用丟了空杯的右手比了顆小心心。
大拇指與食指交錯,後三指收攏,再配上一臉真摯表情,的的確確具有迷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