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啊!就是我!是我殺了那個騙子!”
笠倉那海索性也放開了。
隨著敘述,面部的表情也是愈發的猙獰。
原來……
她和染井芳郎交往了7年之久,期間染井芳郎總是以手頭有困難為由,向她借了不少的錢。
一開始笠倉那海還能應付得過來,但隨著染井芳郎借錢的頻率越來越高。
她的收入也終於是沒辦法負擔。
人就是這種生物,一旦對某個人或某個事物付出了關注和感情,輕易是很難放下的。
笠倉那海有想過分手,但又覺得或許只要再多堅持一些時間,日子總會好起來的。
在這樣的念頭下,某一次笠倉那海還是將母親的遺物——
一枚戒指交給染井芳郎拿去典當行抵押。
在那之後笠倉那海每個月都節省開支,攢了很久的錢,為的就是贖回母親的遺物。
可是……
當她真的攢夠了錢,來到那家典當行的時候,卻被老闆告知從來就沒有收到過那樣的戒指。
染井芳郎撒了謊。
因為一個她不知道的原因……
於是,笠倉那海起了疑心,開始跟蹤他。
結果,在一家情侶餐廳中,親眼看到了染井芳郎在和一個戴著她母親遺物的女人相談甚歡,甚至,那兩個人已經交往了很多年,還訂下了婚約。
“你……為什麼不報警處理呢……”
目暮十三額外惋惜道:“這可是不折不扣的欺詐罪啊。”
“報警……呵呵呵……就算報了警,他也只是被捕而已!我7年的青春呢?!我付出的感情呢?!”
笠倉那海撕心裂肺地吼道:“所以我才要親手結束那個男人的人生!這才是他應該接受的懲罰!呵,就只知道勸別人不要做什麼事?我最討厭你們這些道貌岸然的警察了……”
討厭……警察嗎?
“以前的你……可不是這個樣子的……唉……”
白鳥任三郎欲言又止,最後還是化成了一聲嘆息。
“是嗎?”
笠倉那海看過去:“原來我們以前也見過面?”
“啊……”白鳥任三郎垂著視線:“現在看來,你應該什麼都不記得了,否則也不會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