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回去。”
換做是從前,回不回去又怎麼樣?
他心氣不順還能招呼了兄弟們過來,就是陪他喝到天亮,也不是不可以。
一提顏卿,他腦瓜子猛然清明,他可是有媳婦兒的人,家裡他嬌嬌軟軟貼心如意的小媳婦兒還等著他呢。
他不回去,小媳婦兒肯定睡不著。
還得他回去摟著睡,嬌氣得很。
得了他的話,那丈總算是能鬆一口氣,扶著宋彪離開醉仙樓。
宋彪在醉仙樓裡吃飯喝酒,那都不會當時結賬,只認他的頭臉,每月月底結一次。
但一點,他也不隨便給人當冤大頭,不是誰來了,跟他有那麼一星半點兒的干係,都能掛賬。
能在宋彪頭上掛賬的,只得一個人。
一個就是那丈,隨時都跟在他身邊的,辦事請客的多,只要是公家的事,都能記。
除此之外,誰來也不好使。
這話,宋彪是一開始就放出去了的,他就不認。
說起來,這事兒還有個原因。
當初他起來的時候,老屋那邊有人來找他,正好就見他進了醉仙樓。
人就跟著他來了,當著他的面兒點了一大桌子的酒肉,最後手一指,點了他的人頭。
“宋彪是我侄兒,他給銀子。”
這人輪起來,正是宋彪的大伯,有親血緣的。
但,宋彪不認。
雖然當時鬧得不好看,他宋某人面上也沒光,卻也是把話說清楚了的。
餓死了都不經老屋大門口過的宋彪,沒得這一號的親戚。
當然有人議論宋彪無情無義,卻又畏懼著宋彪的惡名,沒人敢坐這個正義之士。
宋彪也不是那種會把自己的難堪剖開了給人看,指指點點議論紛紛的脾性。
他是什麼人,會在乎這一聲兩聲的罵名?
比起讓人可憐同情,他要的是,別人的畏懼。
本就不是什麼心善的人,也做來活菩薩。
那丈架著宋彪出門,小二還上前來問,“那爺,要小的搭把手兒不?”
那丈衝小二一抬下巴,“忙你的去。”
“唉,唉,那二位爺就慢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