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出來之後,直接把主簿汪遠給叫了過來。
汪遠大概四十多歲的年紀,長的略有些肥胖,雖然他對秦天也有些不喜,可奈何秦天是他的上級,他也不敢得罪,連忙就跑了來。
“秦別駕有何吩咐?”
“把孫家認親案的卷宗給本官拿來。”
聽到這話,汪遠便知道包不同把這個案子交給了秦天,他知道這個案子不好辦,所以很清楚包不同在為難秦天。
想到這個時候,他心中頓喜,連忙就應了下來,不多時,把孫家認親案的卷宗給秦天拿了來。
“秦別駕慢看,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隨時詢問下官以及吳捕頭。”
汪遠說完退了去,他剛走出去,幾個同僚就把他拉到了府衙一個僻靜的地方。
“怎麼樣,以包大人的脾氣,沒把他給趕走?”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說到,他是府衙的捕頭,名叫吳劍。
對於秦天這個不把京兆府當回事,拖了這麼久才來的人,他也很看不管。
汪遠笑了笑:“包大人到底還給他一點面子,不過我們的包大人也聰明,給他出了一道難題,辦好了,才讓他繼續留下來。”
“哦,包大人給那小子出了什麼難題?”
“孫家認親案你們都知道吧,這件案子包大人交給秦天了,以他的能耐,能處理好這事才怪。”
聽到這個,眾人頓時笑了起來。
“哈哈,不錯,看來這小子要犯難了。”
“嘿嘿,到時候他求我們,我們也不要替他求情,太狂妄了。”
一眾人說著,顯然不覺得秦天有本事破了這個案子。
而秦天這邊,對於這些人的情況並不知道,他在拿到卷宗之後,便開始研讀起來,這麼看完,對於孫家認親案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瞭解。
半個月前,一名叫喜娘的女子帶著一個三歲孩童進了長安城,並且來到了長安城孫家。
這孫家乃是經商人家,主人名叫孫洪,不過已經於三年前去世,如今孫家由孫洪的夫人陳氏掌管。
喜娘帶著那個孩子來到孫家之後,說她是孫洪三年前在外經商養的外宅,而那個孩子則是孫洪的兒子。
她希望能夠讓自己的兒子認親。
不過陳氏並不承認喜娘是孫洪的妾室,也不承認她的兒子是孫洪的兒子,所以就把他們母子兩人趕了出去。
喜娘沒有辦法,只能來府衙告狀,請求府衙幫她認親。
府衙的人接了案子之後,就把當年跟隨孫洪一起去經商的下人叫來詢問,看看是否有喜娘一事,那個叫阿彪的下人來到府衙之後,說孫洪當年的確跟喜娘有一段情。
按照阿彪所說,喜娘的兒子應該就是孫洪的兒子了,可陳氏堅決不認,並且要喜娘拿出證據才行。
秦天看完之後,搖了搖頭,雖然卷宗上沒有一個字說是為了錢的,但不管是陳氏的不認,亦或者是喜娘的堅持,只怕都逃脫不了利益二字吧?
這件案子,不管誰對誰錯,難就難在沒有證據證明喜娘的兒子是孫洪的兒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