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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轟動 (3 / 5)

“不可能吧,3年了都沒有曝光,偏偏這個時候曝光,而且,還是帶這種節奏!?除非她的腦子讓驢給踢了……不然,說不過去啊。”

鬧呢。

邱木現在什麼身份?

她這麼玩,真不怕把自己玩死!?

這種節奏,對於喬思瑜有好處麼?有自然是有的,但……她所帶來的壞處,亦顯而易見。

如果真是她所為。

這一波,得罪的可不僅僅只有邱木,還是邱木背後的新合,而新合則基本上囊括了一整個新圈。

粉絲or資本?

這沒什麼值得對比的地方。

說句難聽的,在資本面前,粉絲的力量算個毛。

為這麼點短暫的關注,完全不值。

在楊謙眼中。

喬思瑜應該沒有那麼愚蠢,雖然,她做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綜合來看,貌似只有媒體的可能性最大,這件事情所帶來的關注不言而喻,足以讓講藝社站在大眾的視野之中。

至於編排事件!?

這對於媒體來講,屬於常規操作,遠有邁克爾•傑克遜的L童案件,近有X媒體提前預告袁老的死訊,都可謂是臭名昭著。

足見。

奪人眼球是一些黑心媒體的自我修養。

輿論是槍,亦是保護傘。

“我覺得,這些都可以在事後慢慢討論,現在的當務之急難道不應該是想一想……如何澄清這件事麼?”

看著這群人越聊越偏,劉詞新覺得他得把話題拖入正軌。

“如何澄清!?”

“律師函警告!?”

姜藝眨了眨眼睛,娛樂圈明星的常見套路指律師函,這個世界,律師函還有著一定的公信力,不至於像前世那般,走到報警的地步。

“律師函……單從這篇文章來看,人家可是有理有據,至於批判邱木是渣男、陳世美、拋棄糟糠之妻……等,在文中都沒有明確地寫出來,而是靠文字引導讀者如此聯想,體現在了評論區,不得不講,這個作者的水平很高啊!”

所有實質性的可能引發侵犯名譽權的字詞,在文中都沒有。

簡單的講,這篇文章不說結論,只引導讀者去猜測那個結論!

楊謙說著。

律師函這玩意。

文章中的記述是事實麼?

大多都是事實,甚至,很多都可以說是有理有據,將這個時間段的他們兩人放在一同對比,便足以挑動一些節奏……

此刻,邱木的微博下面儼然是一個激烈的戰場,關於粉絲和黑子之間的罵戰如火如荼!

嗯。

粉絲們大多尚且站在邱木這邊。

對此,也不奇怪。

哪怕邱木自己沒有主動的運營任何飯圈式團體,甚至,示意楊謙針對於他的飯圈群體進行著遣散,但,依然不可避免的會走向這個極端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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