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兩點。
李小藝跑到錄音室,找到正在除錯著錄音裝置的林河:“老闆,我們邀請來錄音的客人到了。”
林河聞言,立即對李小藝交代道:“好,給他們簡單介紹一下就趕緊開工,儘快投稿拿下盛宇傳媒這單!”
他從錄音室走出來時,前廳沙發上已經坐著兩男一女,見到他紛紛起來打招呼。
“林老闆,生意興隆呀。”
其中兩位坐得很近的明顯是夫妻,中年模樣,都穿一身皮褲風衣,笑起來臉上皺紋隱現。
“哥們,有陣子不見了嗷。”
另外一個青年身材很瘦,喉結突出,說話壓著低沉的煙嗓,插著褲兜,昂著頭。
當然,林河略微臉盲,加上街頭歌手奇裝異服,所以他對這仨曾經的客人毫無印象。
“老闆,這是唐峰先生跟鍾紅女士,這位是姜虎先生。”李小藝給旁邊的林河介紹。
“你們好。”
眾人以為林河要上來握手的時候,他拿起桌上水杯很快喝完,一副趕著開工的模樣。
“……”
“咳。”中年男子唐峰開門見山,“林老闆,能問一下咱們是錄哪種形式的歌嗎?”
一般錄音棚製作單子,為了節省資金,會找專業性不那麼強,但酬勞夠低的街頭藝人錄音。
短音樂按時長付錢,行價是10秒200元。
完整歌曲,則是一口價1000元。
相對他們平常街頭賣藝而言,這是一筆頗為輕鬆且豐厚的收入。
唐峰的妻子鍾紅補充一句,“是怎麼個錄法?該不會是三個人錄同一首吧?”
杵在一旁裝酷的姜虎,也直勾勾望著林河。
他們顯然都擔心三人錄一首歌,會導致酬勞不高。
“一首完整音樂。”
林河談到這個話題,有些肉痛地回答,“錄兩個版本,一個男女合唱,一個單人solo。”
對面三人面上馬上露出喜色。
無論是合唱還是solo,他們都能唱滿整首,等於每人收入1000元。
“合同籤一下,我們就可以開始了。”林河拿出事先準備的合同,擺在桌面上。
在藍星,錄音棚製作的歌曲,除非是棚子的簽約藝人,會給分成協議。
否則像知音錄音棚這樣的小店找來的歌手錄音,基本都是一次性付款,籤合同買斷他們的演唱版權。
後續的收入與歌手再無瓜葛。
“好了。”
皮褲夫婦,只掃一眼,便齊刷刷地便籤下名字。
對他們而言,看到“錄製完成,現結1000元”的字眼,便放心了。
旁邊戴著墨鏡的姜虎,接過合同裝模作樣看了一會,要簽名的時候,發現合同拿反了。
他趕緊倒過來,在空白欄簽下潦草的姓名。
“三位往裡面走。”林河正在除錯裝置,李小藝收下三分合同之後,便招呼他們往錄音室去。
“這是我們要錄的歌。”李小藝將三份歌詞列印件拿出來,裡面有林河做好高音、換氣、低音的標註。
“有詩意!”
“挺浪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