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萬念俱灰絕望之際,我看到了一幅畫。
那副畫,就貼在廢墟之中的一面殘牆上。
我認出了那面殘牆,殘牆上的黑板,正是我們兩個初次見面聊天時使用的。
我認出了那副畫,那幅畫上的人,在斷壁殘垣中,顯得那麼醒目。
是她!
她一直在等我。
就在這個時候,從那年殘牆裡,鑽出來一個小男孩兒,手裡面拿著一副尚未畫好的畫,非常警惕地看著我。
接著,又出現了一個又一個的小孩兒,他們的手中,同樣拿著一幅畫。
最後,她出來了。
她看到了我。
我們兩個,四目相對。
唯有淚千行。
我們兩個終於,走到了一起。
我們結婚了。
我並沒有學習手語,我們兩個依舊用筆交流,用樹枝交談。
雖然沒有聲音,沒有歡笑,可是我覺得,這無聲的交流,卻是心靈的溝通,是無聲的幸福。
日子雖然過得苦了點兒,但我們卻很滿足。
我們沒有自己的孩子,卻收養了十幾個孤兒,她教他們畫畫,我教他們識字。
孩子們慢慢長大,也都紛紛離我們而去。
本以為我們經歷了那麼多苦難,我們可以白頭到老,攜手共此一生,可是命運捉弄人,毫無任何徵兆,她的耳疾復發了。
原來她天生並不是聾啞人,只是天生的失聲,在她三歲那年,一次急性耳疾,奪走了她的聽力,讓她再也聽不到任何聲音,沒想到,年老了,耳疾又要糾纏著她。
每次耳疾發作,她的耳朵裡就疼痛難忍,苦不堪言。
可是那個窮苦的年代,別說是看病就醫了,就連一日三餐都是問題。
到後來,耳疾越演越烈,一直疼痛到腦子裡,整個腦袋,都開始疼痛不已,每次她都是抱著頭,渾身發抖,汗水打溼了她所有的衣服,牙齒咬得吱吱作響。
看到她那樣的痛苦,可是我沒有辦法。
我無能,我什麼都做不了。
我多想代替她去承受那般的疼痛。
我內疚,我無能,我沒本事,我幫不了她。
我只能緊緊抱著她,一刻不離開她。
直到有一天,她耳疾發作,她忍無可忍,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血在我的手心上寫了三個字,殺了我,我頓時嚇壞了。
明知道她聽不到,可我還是對著她大吼大叫,我不允許她這樣,我不允許她這麼放棄自己,我不要她死,我捨不得她,我離不開她,我需要她。
然後,很長的一段時間,她都沒有再提起過這件事,可是我卻發現,她的耳疾發作的次數越來越頻繁,她比以前更加痛苦了,甚至她開始咬舌頭,每次都是咬得滿嘴的血。
我才漸漸明白,是我太自私了。
因為我捨不得離開她,因為我的自私,只考慮自己的感受,才讓她承受如此的痛苦,可是我卻什麼都沒有替她分擔。
直到有一天,她重新拿起畫筆,拿出畫紙,照著鏡子,強忍著疼痛,畫自己的肖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