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一宣佈的反人類罪已經被滿洲達海接受。不過,達海更願意稱之為阿巴海“不行人道”。
因為這時侯的滿、蒙、漢都有屠城的傳統。
攻城方久攻不下,攻下城池以後屠城洩憤,似乎是一種可以被接受的行為。
隆慶議和之前,不僅蒙古屠中原,中原軍隊“搜套”的時候也屠蒙古,尤其會大肆屠殺沒有軍隊保護的蒙古婦孺。
著名的“揚州十日”,揚州城就是先被南明的高傑屠了城外,再被滿洲國的朵朵屠了城內。
明朝的時候,人命如草。
但是,阿巴海先受降再屠殺的行為違反了滿、蒙、漢所有人的道義底線。這樣的人不配做人,更不配做大汗。
能和阿巴海先受降再屠殺相媲美的,也許只有大明陝西的三邊總督洪承疇。
洪承疇同樣受到了所有流民的唾罵。
這也許就是洪承疇升任三邊總督之後,久久再升不上去的原因。
“朵朵領著鑲白旗來了”,孫一向達海通報。
達海眼露驚喜:“鑲白旗在哪裡?我要去鑲白旗!”
“不急”,孫一道,“鑲白旗突然停止前進了。等鑲白旗離得近了,我派人送你過去。”
孫一問達海:“博士,朵朵是個什麼樣的人?”
達海略略思索一下回答:“朵朵聰明、讀過許多書、明白很多道理;他年幼的時候衣食無憂,少年的時候被兩位兄長照顧,所以胸無大志,能聽得進去別人的諫言。實不相瞞,幾位臺吉想立朵朵為汗。”
孫一略略有些吃驚:“滿洲汗難道不應當選擇一個意志堅定的人嗎?”
達海搖頭:“老汗王有諭,大汗不能選太強的人,要選能納諫的人。”
“可是”,孫一道,“我聽說朵朵的性格有些乖張?”
“朵朵心裡一直怨恨阿巴海,他處處針對阿巴海,正是因為他心性單純。其實也正是因為如此,阿巴海才能容得下他。”
孫一回憶一遍有關朵朵的史料,認定達海所言不虛,
史載,崇禎六年(1633年),阿巴海安排多鐸迎娶科爾沁大妃之女。朵朵嫌棄她體胖膚黑貌醜,堅決不從。阿巴海發話,反正女子生了孩子就會發胖,醜有什麼關係!遂令娶。
崇禎十一年(1638年,朵兒紅和嶽託奉命兩路徵明,阿巴海率諸王大臣送行,朵朵藉口避痘不去相送,反而在家中攜妓歡歌,批戲衣塗脂抹粉地唱戲。
崇禎十六年(1643年,阿巴海前腳剛死,朵朵後腳就向阿巴海生前最為看重的紅人——大學士范文程發難,要謀奪范文程之妻。事發,朵朵被被罰銀一千兩,奪去十五牛錄。
朵朵的這些軼事都說明,他是一個率性而為不計後果的人。這樣性格的人,絕不適合帶兵。
想到范文程,孫一心裡猛地一動。
孫一將一包東西交給達海:“博士,你身體漸好,我這裡有一個去蟲的藥方:早晨空腹吃南瓜子,一個時辰後用檳榔水熬水喝,再一個時辰後服用潤腸丹。當蟲子排出時,千萬不要用手拉,以免將蟲子拉斷。如果蟲子不能一次排出,可用溫水坐浴,使蟲子慢慢排出體外。切記,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