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時讚道:“對嘛!如今東達子自己丟了貨,就像西達子一樣要生是非。我看還不如把那些養達子的銀子稍微撥一點給我的達子兵,我保證在殺胡口殺得達子有來無回,個個記得殺胡兩個字怎麼寫。”
參政教導麻守備:“殺殺殺,武官就知道殺。你知道一旦交戰,打的可都是白花花的銀子!山東在殺、陝西在殺,洪承疇只顧自己,把陝西的流寇趕過黃河,現在山西也在殺。皇上哪裡還有銀子給你?你保住了殺胡口,能保得住滅胡口嗎?你保住了滅胡口,能保得住殘胡口嗎?”
“參政大人,你這話什麼意思?東達子都欺負到家門口了,逃人欠賞也清了,你還想怎麼樣?”
參政咬咬牙,吐出一個字:“忍!”
“你脾氣好你忍,我忍不了!”
麻時一轉身坐回自己的專座——兩個城垛子之間。
大同參政喚過通官向城下喊話:“多謝滿洲汗犒賞美意,今日我等就派人向滿洲汗回禮。”
城下高喊:“開啟城門,我們要入城搜查,否則大軍一到,殺胡城一個娃娃都不留。”
大同參政一抖衣袖:“大明朝和俺答汗在隆慶年間對天盟約。滿洲汗既然聲稱繼承俺答汗的約定,我大明朝便如約賞賜滿洲汗布匹。滿洲汗如果不守俺答汗之約,要強入我殺胡口,便請先交回賞賜的布匹,我大明朝從此和草原斷絕交易又何妨!”
“城下的兵馬,哪個上來說一聲,你們可是要毀約?”
城下馬蹄聲聲,沒人敢上前。
毀約的罪名太大了,誰也擔不起。
擅自宣佈毀約,弄不好會第一個被滿洲汗砍了。
大同參政朗聲道:“依照約定,中國漢人在草原偷盜夷人馬匹牛羊衣物者,當交中國衙門依中國法度審理。滿洲汗遣汝等前來通報可能有土匪在草原作案後潛入殺胡堡,本官不勝感激,自當立即安排有關衙門嚴肅執法。”
大同參政在右衛的日常任務就是處理各種邊貿糾紛,早把各種條款記得清清楚楚,這時居然搬出一個“治外法權”條款。
沒錯,就是“治外法權”。
“治外法權”的中文官方解釋為:“其實質是帝國主義在殖民地國家所享有的一種非法特權。十九世紀,西方列強曾經在中國、埃及、日本、摩洛哥、伊朗、泰國,以這些司法制度不健全為藉口,或者存在酷刑(凌遲,五馬分屍)的國家沒有能力作出所謂“人道判決”或者判決過於主觀為藉口,透過武力強行在這些國家單方面實行領事裁判權,侵犯了這些國家的司法主權。”
其實早在明代,“大明帝國主義”就以同樣的理由,侵犯了“草原殖民地”的司法主權。
隆慶議和,俺答封貢時雙方有明確的如下內容:
“中國漢人出邊偷盜夷人馬匹牛羊衣物者,拿住送還,照依中國法度處治。”
城下的滿洲兵不知道還有這樣的規矩。你看我,我看你。
大同參政又道:“依據約定,夷人若有偷搶進邊牆生事作歹者,領人馬多少,每人罰馬一匹,有臺吉進口,罰駱駝一隻。”
麻守備雙手叉在懷中大聲幫腔:
“大人,城下一共二百零六人,打個折扣,就算兩百匹馬好了。”
大同參政語氣放緩:
“本官見你們尚未入口,這次便不責罰了。”
“滿洲汗在幾封書信中反覆言稱此次是來講和。即是講和,必然是要遵守俺答汗當年的規矩。否則,本官上奏朝廷,全天下便都知道滿洲汗毫無誠意,大家乾脆毀去當年的通貢盟約,關閉萬里邊牆,老死不相往來。”
城下的滿洲通譯返回本隊,片刻之後出來喊道:
“城上的,我說不過你。你親自去和我們大汗說吧!”
大同參政朗聲回答:“去便去。稍待我們準備好回禮,爾等帶我去見你家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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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與情節無關,不感興趣的書友可跳過)
俺答封貢訂立的條約及修正案(依據《三雲籌俎考》卷二之《封貢考》)
俺答初受順義王封立下規矩條約
隆慶五年五月內,俺答在得勝市邊外晾馬臺封王,時同東西各臺吉頭目昆都力哈老把都、永邵卜大成、切盡黃臺吉等三大部落夷人,並各衙門原差通官在彼講定,有俺答等隨令頭目打兒漢首領等四名對天叫誓說:
“中國人馬八十萬,北虜夷人四十萬,你們都聽著,聽我傳說法度。我虜地新生孩子長成大漢,馬駒長成大馬,永不犯中國。若有那家臺吉進邊作歹者,將他兵馬革去,不著他管事。散夷作歹者,將老婆孩子牛羊馬匹盡數給賞別夷。”
叫誓畢,焚紙拋天,立定後來條款:
·投降人口若是款貢以前走來,各不相論。以後若有虜地走入人口,是我真夷,連人馬送還。若是中國漢人走入,家下有父母兄弟者,每一人給恩養錢分,段四疋,梭布四十疋;如家下無人者,照舊將人口送還。
·中國漢人若來投虜,我們拿住送還,重賞有功夷人。我夷人偷捉漢人一名出邊者,罰牛羊馬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