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我很快能舉一反三,然後做得比他們更好。
包括我自己在內誰也想不到。
那個曾經懦弱的小胖子似乎天生就應該做這一行。
很快我就在地獄廚房的一個小小的黑幫裡站穩腳跟,在幫派裡獲得了不錯的位置。
在這個時候我已經不再為食物而發愁。
不但如此,我還有了一些多餘的錢用來買自己想要的東西。
當時的我很滿意這樣的生活,直到某一天。
幫派中的一個資格比我老的人,從我手裡搶走了大部分錢。
雖然他說的是“借”,但我知道他並不打算還。
我想用掌握的那些“規則”來要回我的錢。
但我失敗了,他不但沒有還錢,反而有些惱羞成怒。
他似乎覺得我挑釁了他在幫派裡的定位,所以準備毆打我一頓。
在他眼裡我似乎就是那種油滑的鑽空子的小人物,是一個不敢見血的孬種慫貨。
他其實想的沒錯,我確實是一個“油滑”的小人物。
但他不知道,我不拍見血。”
金並抬起自己的手腕,出神的看著袖口上的那兩枚袖釦。
他輕輕撫摸著它們,然後說道。
“我撕碎了他的喉嚨,在所有人的見證下。
我也理所當然的拿回來屬於我自己的錢。
沒有人阻止我們。
也沒有人在他死亡之後來向我問責。
從那天之後,我大概知道了世界的本質。
那就是規則約束著所有人。
如果你能理解規則,並懂得去運用,那你會過得很好。
但有力量的人,卻能打破規則,並且修改它。
懂得了這個道理之後,一種名為野心的東西開始在我的心裡滋長。
我想起了那天母親平靜的帶著我肢解屍體的情景。
那麼恐怖的場景,後來想起來我卻只能感到一陣的悲哀。
我開始渴望力量,因為我有了改變地獄廚房現狀的野心。
我開始有意識的鍛鍊自己的力量,同時不斷提升自己在幫派中的話語權。
我最後變成了幫派的首領,也成為了這些人當中最能打的那一個。
但這並不是我的目標,一個小幫派的首領可改變不了地獄廚房。
我開始帶領的幫派不斷擴張,壯大。
我殺了很多人,也有很多次差點被人殺死。
最後我帶領的幫派成了地獄廚房當中最大的那一個。
但我發現我依然無法改變地獄廚房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