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覺得只是用嘴說,好像他冤枉父母,他得拿出來證據,因為沒證據他媽就敢說他冤枉人。
“我說你們亂花錢你們根本不認,你自己算算,這是今年到現在的賬單,還不算上生活費,我家這一年花出去多少錢?生活費我每個月給你四千,媽你能不能告訴我,這些錢你都花到哪裡去了?你們要享受,我攔過嗎?以前家裡條件不算好,所以你們吃什麼我都儘量讓去貴的地方,但去個一兩次是不是就夠了?還是你們覺得自己的層次就達到那樣了,我在外頭辛辛苦苦賺錢,我賺的都是血汗錢,你們就在家裡給我糟踐錢,你和我爸現在穿的鞋進商場不是新款不買,一雙鞋今年兩千明年就能打折到百,買回來就擺著不穿,放到明年依舊是新鞋,我給你們買了什麼你們都覺得是便宜貨,我腳上穿的是不到一百塊錢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