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櫃咧嘴一笑,“那到不是,主要是這樣的東西太過於精美,不像平常人可以擁有的。”
趙旭撇嘴搖頭,“東西來路正當,你就不要打聽了,你直需要說,收,或者不收就可以。”
“收,當然要收!”
掌櫃連忙說道,同時他在心中補了一句,‘不收是傻子’。
“不知小哥想要死當還是活當?”
趙旭口輕輕鬆的隨口答道:“死當吧。”
“好!”掌櫃雙手一擊,心中大喜,“既然是死當,那麼本店願意以一個比較高的價格收下這兩隻琉璃杯。”
說完,他伸出一個巴掌,“五十兩.....黃金。”
“如何?”
這種奢侈品,肯定不能用糧食和布匹來交易了,民間一般都是用黃金。(查不到,瞎編的,大家不要糾結。)
趙旭心中默默計算了一下,五十兩黃金就是三斤多一點,差不多五萬錢,買匹戰馬都不夠。
在漢代,琉璃(玻璃)可是比玉器還珍貴的東西,那還是雜色的玻璃,五萬錢買一塊好玉的錢都不夠,更別說這種純淨的無色玻璃杯了。
這老傢伙是在試探他嗎?
他堅定的搖了搖頭,也伸出一個巴掌,“五百....兩!”
“這...”掌櫃聞言不由得一愣,好傢伙,這還價還的,真是個小天才,直接在他的價格基礎上漲了十倍!不過這說明眼前這小子肯定是個懂行的,看來忽悠不了了。
“100兩!”
“490兩!”
“150兩!”
“480兩!”
“這...”掌櫃眉頭一皺,這個申請轉瞬即逝,但還是被趙旭捕捉到了。
“180兩,小哥,這個價格不能再高了,如果不成,你可以拿走你的東西,本人就當從未見過此物。”
“可以!”趙旭雖然不知道這個價格是不是最高,但是透過剛才的觀察,知道這已經是這個掌櫃能出的最高價了,所以他頷首道:“好吧,就當交個朋友,掌櫃的,你可以付錢了。”
“好!我立刻派人去取。”掌櫃的聽見趙旭同意,心中十分高興,180兩黃金已經是他可以出的最高價了,出到這個價,到時候轉手給一些大家族,怕是最多也只能翻一倍,想到一件寶物在他手裡收進來居然只能賺一倍的利潤,他的心都在滴血。
他不知道,如果他的心聲被趙旭聽到,怕是會跳起一巴掌把他拍死。
不一會,就有一個夥計託著一個托盤走了出來,上面擺著一排金餅子。
180兩黃金,也就是十一斤四兩,換算成現代的重量就是2.8公斤,並不算重。
當然,如果一個現代人知道他兩個僅僅只是做工比較精緻上面還沒有任何圖案的透明玻璃杯賣了八九十萬,怕是羨慕得眼淚都會從嘴角留下來。
掌櫃在一旁介紹道:“足金180兩,這裡是十一個金餅,每個三寸,其中十一個每個一斤重。”
然後他又指了指另一個被剪得只剩四分之一的金餅,“這個重四兩,全部在這裡了,小哥要不要驗一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