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選擇康采恩而不是托拉斯的模式呢?那便是因為康采恩是目前人類社會當中壟斷組織的最高階形式。
十九世紀末以來,漂亮國的托拉斯迅速發展。西歐國家托拉斯出現稍晚,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也有了迅速發展。
洛克菲勒在1858年第一次開了產品代銷公司,1862年投資了一個石油公司,1870年合併成立了美孚石油。持有美孚公司股份三分之一,是最大股東、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他在1876年控制了整個國家90%的煉油業,1879年控制了95%。此後一直到1904年,一直掌控著全美83%的煉油業。成為了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大型的托拉斯,而也造就了商業社會中的第一個首富。
其次在收購同行過程中,洛克菲勒使用掐斷原油供應、超低價競爭、非法獲取同行商業資訊、唆使同行員工作亂等法律禁止的手段獲取不正當的利益。在洛克菲勒的表率下,因為超額利潤帶來的“不良示範”作用,導致其他行業模仿者競相學習,各行各業不斷出現了“托拉斯”,所有資源由少數“寡頭”控制,社會進入一個“帝國時代”。
直到美孚石油被全美最高法拆散才抑制了這種狀態的發展。
美孚石油最後被美國最高法拆散了,但洛克菲勒家族對石油業的控制並未終止,分分合合,現在的埃克森美孚仍然是世界最大的【非政府】石油天然氣生產商,雖然看上去托拉斯與洛克菲勒家族的後續發展似乎並未遭到足夠的打壓或者清算,但其已經沒能夠掌握整個國家的命脈了。
資源的寡頭意味著權利的集中,這種從政體手中搶食的組織模式,致使人們對其飽含著很強的戒備心,從沈萬三到被最高法拆散的美孚,從官辦下場到政策性限制的【反壟斷法出臺】,無一不是政體對托拉斯形式的打擊,而且從未終止。
至於康采恩,則是一個大的財團,下屬各個獨立公司在各自的領域都有重要影響,進而能夠左右國家經濟走向,從而影響法律的決策。
所謂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我們看到托拉斯在全球都是違法的,而卻沒聽說過康采恩違法。因為他本身已經具有了影響立法的能量。rb和棒子國的大財閥都是康采恩。比如三星,比如三菱。這種跨行業壟斷的異面結合是壟斷的最高形式,其作為一個經濟組織在資本社會甚至能夠深刻的影響政治的走向。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你怎麼拆我?
健康社會需要大眾“小富即安”,而李明這顆來自異界的癌細胞要的可不是當一個不斷被【懲罰性政策】限制的超級富豪,他要的是在資本的道路上以極其快速的步伐“狂奔”,然後加冕為王。
......
李明有著成功的操盤經驗背書,因此醫藥業這三個字像是鉚釘一般嵌入在了眾人的腦海當中。不過這次和之前不一樣的是,如果想入局那麼就必須要承擔百分之四十的風險。
而但凡涉及醫藥業,從生產、研發、專利到最後的銷售渠道,週期長回資少,風險大,雖然李明沒說具體投資多少,不過想必也是天文數字,因此不免要慎之又慎的衡量自己承擔風險的能力。
於是在會議散場後,眾人帶著複雜的心情離開了,無一不在腦海當中盤算著利益的得失。
眾人離去後,原本的會議室中便剩下了李家的核心以及司司等人。
“紫鈞怎麼沒來,我不是讓你通知他了麼?”李明站在會議室的視窗前從高處看著窗外的風景,突然出聲問道。
提到這茬,司司面露尷尬之色,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道,“他說他昨天晚上喝大了,這會起不來,讓我代表就可以了。”
幫紫鈞打了掩護之後,司司想起了電話當中那些鶯鶯燕燕的女人聲,不免在心中嘆了口氣。
那傢伙果然還是一副公子哥的模樣,什麼時候都分不清輕重緩急,到頭來什麼事情還是隻能靠自己······
想到這,司司看向李明的背影之後,暗暗補充到,或許多了一個能靠得住的人吧。
聽到司司的話後,李明並沒有對紫鈞沒來的事情發表什麼看法,而是思索了片刻說道,“司司小姐,之前說的代理人的事情和我們的第一個專案都準備要開始進行了,所以你可能要先行一步去中政市處理一個必要的手續問題。”
“需要我做什麼,你說。”司司將腦海當中的胡思亂想甩開,認真地聆聽到。
“餘南還沒醒來,螞蟻貸款的事情我需要處理,另外在白葉市我還有些事情沒有處理完,因此我暫時還不能離開白葉市,所以有這麼幾個事情需要你來做:
第一個,開展代理人的事情,先選一個城市進行三個月內完成地產主體的搭建,以便能夠和我這邊完成槓桿的迴圈。
第二個,註冊醫藥公司,考察經營不善的小型藥片公司,直接進行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