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該去與那呂匡見一面?
這個問題趙虞思考了許久。
當然,他不會以‘趙氏二公子’的身份前去,而是會以‘黑虎眾首領周虎’的身份前去與其交涉,畢竟在不是情非得已的情況下,他並不想透露自己的真正身份。
這一點,僅從現如今得知他確切身份的人就能看出,無論是山寨的郭達、陳陌、牛橫、王慶四人,亦或是魯陽鄭鄉渠東屯的丁魯幾人,亦或是魯陽縣令劉緈與縣尉丁武,趙虞都是在情非得已下有選擇地透露,除此之外,哪怕是陳祖、褚角等人,亦不知這個秘密。
而如今趙虞對呂匡的信任,顯然是不如對陳祖、褚角等人的。
但即便是以‘黑虎眾首領周虎’的身份前去交涉,趙虞在思考許久後也暫時放棄了,或者說,他覺得為時尚早。
倒不是說他對呂匡沒有辦法,或者他忌憚什麼,事實上早在三月份,在呂匡得知黑虎眾於昆陽捲土重來,再次與昆陽縣衙交涉,要求縣令劉毗與縣尉馬蓋儘快將其剷除時,在主寨的郭達與褚角二人就專門因為這件事而與趙虞商議過。
當時郭達對趙虞建議道:“也許咱們可以像控制劉毗與馬蓋一樣控制呂匡。”
趙虞思忖了許久,但最終還是沒有答應。
因為呂匡跟劉毗、馬蓋二人是不同的:劉毗、馬蓋二人在昆陽有公職的人,有句話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除非劉、馬二人捨得放棄辛苦得來的官家職位,否則他黑虎眾只需在縣衙附近守株待兔即可,總能抓到這二人,逼其乖乖就範。
但呂匡呢?
黑虎眾可以抓他一次,甚至可以抓他的家人,但倘若呂匡有了防備,那就很難再次抓到他了,畢竟呂匡本身就是一個殷富的鉅商,再者,考慮到他並非公職之人,因此像‘投名狀’這種東西,其實對他並沒有太大的約束力。
難道官府乃至朝廷會因為呂匡這一介商賈被迫簽下了勾結賊寇的投名狀就將其殺了?
那應該不至於的——朝廷會殺劉毗、馬蓋,那充其量是為了維護官家的公信力,杜絕各地官員的效仿,但對於一介商賈,朝廷未必會那麼嚴厲。
綜上所述,抓到呂匡一次,逼後者簽署投名狀,趙虞覺得未必能逼迫呂匡乖乖就範,反而會激起呂匡的反撲。
一個殷富鉅商的反撲,那可是不能小看的。
因此,為了慎重起見,趙虞決定先把呂匡逼到‘絕路’再說,而這個‘絕路’,即是昆陽兄弟會對魯葉共濟會的逐步蠶食,待等魯葉共濟會再次分裂,無法再成為兄弟會以及黑虎眾的威脅,到時候趙虞在以周虎的名義出面去見那呂匡,他覺得這樣更為可行。
四月十八日,葉縣黃家的大公子、黃紹的親兄長黃馥,親自來到昆陽縣城的城南工坊,與負責那裡的管事陳才做了一番商議。
在一番商議後,雙方約定了合作的方式:由黃家派人收購桑麻,運至昆陽的兄弟會工坊,由兄弟會工坊派人將桑麻編織成布,然後染上顏色,再按照不同的條件進行後續的加工。
說白了,黃家把織布、染布包括後續加工這方面的事,外包給了兄弟會。
此事對於黃家來說,其實弊端不小。
因為黃家本身就有完善的制布一條龍工坊,從收購桑麻到編織布綢,再到染布,甚至於再將布匹製成宛城軍需要的旌旗,黃家本身自己就能辦到。
而現如今,出於某些原因,他們被迫將其中織布、染布、後續加工的環節外包給兄弟會,這其實是沒有太大必要的。
更何況,昆陽兄弟會工坊在這方面完全就是新手,黃家還得派專門的人到昆陽,幫兄弟會建造織布工坊與染布工坊,甚至是派熟練的師傅手把手地教授兄弟會名下的僱工,說句難聽點,這簡直就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但黃馥、黃紹兄弟還是決定犧牲一部分利益與兄弟會合作,原因很簡單,因為兄弟會的背後靠山,乃是應山黑虎賊。
犧牲一部分佈類生意上的利潤,換黑虎賊對他黃家其餘生意的放行,兄弟倆一致認為這是值得的。
雙方談成後,黃馥與黃紹兄弟倆在陳才的親自相送下走出了城南工坊。
待一番客套後,陳才領著人回到工坊,看著他離去的背影,黃馥低聲對弟弟說道:“可真是意外,還以為他們會狠狠咬上一口。”
他所指的,是方才他倆與陳才商議時的定價。
按照約定,日後他黃家負責將桑麻等原材料運至兄弟會的工坊,由兄弟會將它們製成成品,然後再轉交給黃家,由黃家派人銷往各地集市。
期間的加工,黃家則會按照數量給予兄弟會相應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