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陳先生,馬總已經在裡面等你了,請跟我來。”
陳歌見狀回了一個微笑,轉身便跟著助理朝著老闆辦公室走去。
敲了三下門,馬良平的聲音從裡面傳了出來。
“請進!”
“馬總,我來了。”
馬良平見狀笑了笑,隨即伸手示意陳歌入座。
兩人簡單的寒暄了幾句之後,馬良平直接將提前備好的合同放在了陳歌面前。
“陳歌,接下來讓我們聊一聊《年少有為》這首歌的使用權合同吧,這是擬好的合同,你覺得怎麼樣?”
陳歌點頭:“嗯,我看一下。”
……………………
合同陳歌草草的看了一遍,問題不大,就是一份單純的使用權合同。
因為之前瞭解過給陸淼編舞的合同,對重點的條款內容,陳歌並沒有覺得有什麼問題。
其中最讓他感興趣還是十萬的歌曲使用費。
不愧是公司出手!
十萬,對於陳歌來說已經算是大價錢了,很多人累死累活幾年也不一定能省下十萬塊。
而且這還只是使用權,其他翻唱版和諸多版權是不包括在內的。
這個價位已經十分不錯了。
陳歌很滿意。
目前的他,除了需要聲望值之外,就是錢了。
而這一次能夠作為電影主題曲釋出,對於這首歌的宣傳來說也是極好的選擇。
“沒有問題,馬總。”
聞言,馬良平臉上再一次露出了一絲笑容。
娛樂圈寸金寸土,很多時候錢都是不當錢使用的,至少馬良平覺得這首歌值這個價。
其實如果這個人不是陳歌,馬良平想要購買這首歌的價錢還會往下壓,不過他並沒有這麼做。
其中還包括是有劉老推薦的緣故。
看的出來劉老對這個年輕人非常欣賞。
而且,以他的估計,這首歌的價值遠不止於此,說不定幾年以後這首歌就不止這個價了。
其次,馬良平還是對陳歌的前途十分看好的。
如果能留下當然最好!
簽完合同,陳歌便收到了錢到賬的訊息,現在他只需要等待電影上映後看效果了。
至於電影內容,陳歌也看過了,能夠投資五千萬足以看出對這部電影的重視,其次內容也決定了票房絕不會太低。
“馬總,合同也簽了,那我就先離開了。”
“等一下。”
正準備起身離去的陳歌,停下了腳步。
“你真得不再考慮一下回來星芒了嗎?之前電話裡我說的依舊作數,只要你回來公司會重點栽培你的。”
“而且我還是十分我欣賞你的,這一次的淘汰賽我已經派人處理了,也算是給了你一個交代。”
陳歌聞言,這一次並沒有過多的猶豫,笑著十分禮貌的拒絕道:“謝謝馬總的欣賞,不過我已經和華龍那邊談好了合同,所以……”
馬良平一聽,先是愣了一下有些惋惜,不過還是笑了笑道:“既然你有了選擇那我就不過多挽留了,不過以後我們還是依舊可以合作的。”
“謝謝馬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