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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秀家改革的計劃與目的 (2 / 2)

那麼宇喜多家的分國法進行到什麼程度了呢?在宇喜多直家下克上擊敗浦上景宗之前,宇喜多家和浦上家從來沒有進行過分國法改革。

直家掌權後,透過分佈改革的方式,進行了領內同法度、同稅收、編制軍役狀等改革,使得宇喜多家的實力有了一定的增長。

但是直家的軍役狀改革是不完整的,因為他下克上的程序中需要許多豪族的幫助,因此對於這些豪族也多有妥協。

秀家第一次出陣上月,前來參陣的美作豪族就大多是自己根據自己上報的軍役狀自行出兵,直家沒有權利進行勘驗精銳程度與人數是否符合真實實力,只能勘驗人數是否達到了豪族自行上報的軍役數目。

有著德川家康珠玉在前,秀家也不敢來一場猛烈的改革,選擇溫水煮青蛙的方式,透過《四田法案》進行變相的分國法第三條田畝控制改革。

在改革同時,嚴格保護了領地豪族和領民的利益,並且出了獎勵政策,鼓勵豪族、農民開墾新田,保證豪族、農民對土地的基本權利。

在這些改革之中,有一條是秀家絕對不敢越雷池一步的。那就是秀家只要求與豪族55平分新開墾佔田稅收到期後5年的上貢。

對於已經開墾的田畝,秀家不敢要求他們按比例上貢,依舊以最初的約定上貢稅收,不隨佔田增加而增加。

秀家透過讓渡出一定的經濟利益,再加上秀家2年來常勝帶來的威望,使得領內豪族可以相對平緩的接受《四田法案》。

而秀家也透過《四田法案》掌握了領內的實際經濟狀況、人口數目,使得秀家的軍役狀的編制更加精確。

只是秀家對於軍役狀的編制改革依然只限於直領與幾個如詮家、龜井茲矩、吉岡定勝、藤堂高虎等家臣領內。大部分豪族依然由他們自主上報,沒有徹底改革。

在此同時,秀家同時推進了分國法第6條小領代管的改革,明確規定了武士階級受封1500石以下的知行,不再明確授予土地,已經授予的全數上交,轉為給與相應的俸祿,照樣世襲罔替。

秀家這項改革,對於小領武士來說無疑是福音,因為在當下的低階武士,沒有受過系統的內政教育,他們又僱不起專業的家臣,對於領地的治理只能交給地頭來代理,這其中多少人被地頭矇蔽。

經過秀家改革之後,這些零散領地全部由秀家統一派經過專業教育的代官前去管理,使得這些武士實際上獲得收入比以前更多了。

秀家在分國法的基礎上加入了自己的特色,那就是小豪族的家臣化,將低於5000時的豪族逐漸進行家臣化官職,與直轄領內的軍制一同進行改革。

相對於大領豪族,這些小領豪族散而難以成勢,更加容易接受秀家全盤分國法的改革。秀家也準備先易後難,逐步加強自己對領內的掌控。

總的來說,目前秀家的改革是不完整的,但是秀家有著遠大的目標,就是全盤高君權化改革,使得自己能夠完全掌握領內。

當然這需要一步一步走,在接下的幾年中,宇喜多家會面臨賤嶽、小牧長久手、四國征伐、九州征伐等戰役,秀家實在不敢快刀斬亂麻的改革,值得選擇進行部分改革,溫水煮青蛙式的改革。

秀家的下一步是準備透過《四田法》完全掌握領內田畝數目,掌握領內經濟的真實情況,同時透過《宇喜多軍法名目》完全掌握自己的直領的和小領豪族的軍事力量。

只有在領內農民深切知道宇喜多主家是好主家,不會被領主欺騙;同時自身掌握足夠軍事實力的情況下,秀家才敢繼續對領內豪族家臣動刀,進一步推行按第三條的比例上貢和第四條、第五條。

秀家預計,完成前置條件需要35年的時間,隨後秀家就準備對領內的豪族家臣下刀,進行徹底的分國法改革。

歷史上的秀家之所以發生宇喜多騷動,就是秀家在長船綱直的幫助下對分國法推行的太急切,以至於在第三部檢地時候就遭遇了強烈抵抗。

儘管秀家最後在猴子的支援下依然完成了分國法改革,但是卻付出了包括宇喜多詮家、戶川達安、岡家利在內,36名家臣出走的結果,其中還有很多家臣最後加入了東軍與秀家兵戎相見。

但是在此世,秀家相信憑藉自己前期建立的威望,以及已經先一步在直轄領內進行的軍制改革,加上旗本隊,使得秀家掌握著一隻8000人的精銳武裝。

秀家相信,領內的豪族會在秀家相對溫和的改革下一次次的妥協,最終完成徹底的君權改革。

當然改革領內豪族還不完事,秀家在控制領內絕對的經濟、軍勢、政治權利之後,就準備對寺廟動刀。

光一個美作經過檢地,就被查出超過2萬石的寺領,這些寺領一不交稅,二不提供兵員,還平白無故的享受這領內豪族、商人、農民的供奉,完全成了宇喜多表高上的蛀蟲。

秀家準備在經過改革之後的的1589年左右,試著對這些脫產佛爺動動刀子,不管怎麼說,要麼供奉交稅,要麼寺領沒收,或者根據你的寺領和供奉提供一定比例的兵員。

總之,秀家對於這些日本禿驢已經眼饞不是一天兩天了,終有一日,要讓他們徹底平民化,為宇喜多家貢獻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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