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人翻翻一匹死狼被剖開的肚子,點點頭,“這狼也可憐啊,不是餓急了,不會聚集這麼大規模的。我記憶裡,只有小時候鬧的那一場白災,才有這麼大規模的狼群。
我得感謝你們,替我們牧人頂了災。不然我要是碰到這麼大規模的狼群,只能等死了。”
“平時狼群沒這麼大規模麼?你是怎麼應付的呢?”小帥是真的好奇。
“幾個月前,高侃將軍率大軍從這裡路過,向北去討伐車鼻可汗。
大軍路過,荒漠裡的野鹿全部被打幹淨,充了軍糧了。狼比較狡猾,能避開大軍,但他們的食物沒有了,就開始偷我們牧人的羊。
我們損失增加,向部落彙報。部落裡的智者發明了對付狼的神器,狼一隻羊也偷不到,想必餓急了,為了生存,只能聯合起來,想幹票大的。”
“神器”什麼的,向來是小帥的專利,如今這放羊的還發明瞭神器?“我看看,什麼神器?”
牧人打了一聲呼哨,五條大狗跑了過來。牧人抓住一條大狗,向小帥展示。狗的脖子上加了一個充滿了鐵刺的項圈,“這就是神器?”
“不要小看這個項圈。本來狗的戰鬥力和狼差不多,不過狗和狼互相攻擊,都是咬對方的脖子。
有了這個項圈,狼最有效的攻擊就不好使了,一條狗一下子可以對付四五匹狼。加上我養的山羊也是可以和狼戰鬥的,就是來他二三十隻狼,我也能應付。”
小帥抬頭看看,果然,三百多頭綿羊裡,混了十幾頭山羊。山羊出肉少,經濟價值不行。不過犄角鋒利,性格暴躁,敢和狼單挑。沒想到在羊群裡,山羊是當護衛養的。
弄明白了狼群的來歷,小帥覺得自己奇怪的知識增加了,同時放下心來。看來昨晚遇到的狼群,是這一大片荒漠所有狼群聯合起來的,以後基本不會再遇到了。
高侃的大軍捕殺鹿群,破壞了食物鏈,狼沒得吃。牧人偏偏發明了項圈神器,單個狼群已經偷不到羊,狼群被逼無奈,才聯合起來,冒險攻擊營地的。
想必三十頭羊也不夠大狼群吃的,頭狼發現營地裡有二十個人類幼崽,就起了心思。
營地裡只有五十多個成年人,狼的數量是人類的三倍。頭狼大概評估了下雙方力量對比,畢竟能單挑一匹狼的猛人是少數,狼群力量佔了絕對優勢,才敢衝擊營地。
要不是小帥有衝鋒槍這種頭狼完全不能理解的武器,營地還真的是很危險的。
李管家用兩匹彩絹跟牧人換了二十頭羊,想換再多,牧人卻不幹了。兩匹絹已經足夠向庭州和部落繳稅,再多留著也沒什麼大用。
羊群看起來很大,要保證繁衍,維持種群數目,不能一次都賣光了。
不過這不夠啊。金幣小帥要留著,銀幣牧人也不要,李管家領著牧人去了營地的倉庫,看牧人能不能看上什麼喜歡的。
牧人轉了一圈,眼睛發亮,“我要這個、這個和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