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明做了他能做的一切。
接送孩子、買菜做飯、洗衣拖地,全被他一人包攬,最關鍵的是,他已經在跑網約車了,這幾天雖然時常去醫院看望宋泉,但依然沒忘了跑車,週六週日跑全天,每天接近兩百,工作日每晚四小時,六十七塊,他也是用了心,賣了力了。
然而,似乎無論李登明做什麼,都無法挽回這段婚姻了。
宋亦瀾本就是一個做了決定後很少更改的人,一旦她下決心要做某件事,便會破釜沉舟,不撞南牆不回頭,這一點遺傳自宋泉,在宋家三姐妹身上,多多少少都能看到這種行事風格,宋亦瀾尤其重。
每天早上,宋亦瀾起床對李登明說的第一句話是:“走,去離婚。”
李登明回的第一句話往往是:“沒必要啊,好好的為何要離婚。”
宋亦瀾會戳著李登明的額頭說:“行!你真行!”
李登明低著頭說:“瀾瀾,咱們好好過日子行不行,我已經痛改前非了,從今往後,我啥事都聽你的,我將賺錢設為首要目標。下個月,我準備衝擊網約車四千塊,你看行不?”
宋亦瀾的內心沒有絲毫動搖,猶如磐石一樣堅定,搖著頭吐出兩個字:“晚了!”
李登明歪著脖子:“瀾瀾,你到底想怎麼樣呀?”
宋亦瀾鐵青著臉:“我看見你就噁心。”
幾天以來,類似的對話重複了許多遍,除了談離婚的事之外,他們沒談過別的,當然,李登明想談別的,但宋亦瀾根本不理他。
離婚中,受傷害最大的,往往是孩子,而且是隱性的,會影響一輩子。
豆豆和諾諾雖然因為年齡原因,對此事的感受有所不同,但心情是類似的,低落緊張,擔憂和害怕。短期影響的是睡眠和飲食,長期就是學業和心理了。
這種情況持續了一週,這一週裡,給宋泉看病,耗去了他們的五萬活期存款,只剩下了給豆豆上學的一筆定期。對此,李登明沒有任何怨言,他盡心盡力,全力支援宋亦瀾。
然而,宋亦瀾並不領情,當宋亦青一下子拿出十五萬解決了手術難題時,宋亦瀾對李登明的怨氣又增加了,她覺得他們家之所以缺錢都是李登明一手造成的。
兩次家庭難題,宋亦青總共拿出了三十萬,而且還很輕鬆,這對宋亦瀾的衝擊是巨大的,她在情感上很難接受,但理智上卻不得不承認這是唯一的辦法。
離婚,是宋亦瀾給自己精神上的解脫。
當然,她很清楚,離婚後,她的生活並不會比現在好。
但不管怎樣,做了決定,就不能後悔,也無需後悔。
這已是一條道走到黑的事情了,是不離也得離。
週一,宋亦瀾起床後,如往常一樣來到客廳,將李登明叫醒,敲著茶几說:“李登明,今天是你最後的機會,要麼現在跟我去離婚,要麼等著收律師函。”
李登明開始疊毛毯,一邊疊,一邊說:“瀾瀾,真沒必要啊。你想想你多大年紀了,再想想兩個孩子的教育和成長。如果真離了婚,你怎麼辦,他們怎麼辦?還有,你覺得別人家就沒問題了嗎,說不定人家的問題比我們還大呢,我們算好的了,至少,我聽你的話。”
宋亦瀾不為所動:“李登明,我跟你說話聽不懂是嗎?我看著你就煩。不離婚也成,你搬出去住,從今往後別讓我再看見你!”
李登明將毛毯疊得方方正正,像豆腐塊一樣,嘴裡嘀咕著:“這裡是我家,我可以睡沙發,但不會出去住。”
李登明抱著毛毯朝陽臺走,被宋亦瀾一把打掉在地,用力踩了兩腳。
李登明斜著身子,看著地上的毛毯,默不作聲。
“李登明,你可真窩囊。都到這份上了,你還不想離婚,看來不用法律手段是不行了。”宋亦瀾轉身離開,邊走邊道,“你等著吧!”
李登明默默將毛毯撿起,抖了抖,緩步走向陽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