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笑之後,接下來需要討論的,就是合同的問題。
先前餘弦讓容容姐簽約光宇的提議被龍湄晗否決。
開玩笑,唱功爛人還懶,不願意跑通告上綜藝出席握手會,錄製的歌曲還是調音調出來的。
這種臭狗屎一樣的five,公司簽約後沒有任何好處,不僅賺不到什麼錢還會帶壞公司的風氣。
哪一天百萬調音師的事情曝光了,還會成為競爭對手攻擊光宇的突破點。
總之一個字,人厭鬼憎。
龍大經紀提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讓二姐以自由音樂人身份出道,這首歌光宇作為發行方代為發行。
光宇作為一家有音樂發行資質的公司,提交的歌曲能夠獲得大漢音樂網的打榜資格,拿到更多的推薦資源,各方面評級、稽核都相對輕鬆一些。
餘弦尋思一下,答應了下來,自由音樂人也沒差,無非就是很難接到通告而已,反正二姐也沒打算接通告。
最後就是各方商議收益的合同談判環節。
大漢音樂網是皇家的產業,在國內一尊獨大,是國內網際網路上最大的音樂渠道,對音樂愛好者的重要性,等同於前世的企鵝微信之於國人。
所有上傳到大漢音樂網的歌曲,網站會收取固定30%的訂閱收益,相應的皇室也會使用自己的影響力,打擊一切盜版。
失去政權但仍舊有莫大影響力的皇室,掌握著國內幾乎所有文化藝術方面的產業,他們需要這方面的收益維持日常生活的體面。
文藝從業者也正是因為有皇室保駕護航,才能獲得高社會地位與高收益。
另外70%的收益,分配時會更多考慮製作方而不是發行方。
作曲、作詞、譜曲、歌手,各自能夠獲得2%12%的收益,水平越高名氣越大獲取的越多,剩下的才是公司的。
金牌製作人的准入門檻是7%,最終網路訂閱收分配是,網站30%,光宇45%。
餘弦作詞作曲譜曲加起來總計獲得21%,你們休想從我這裡賺到一分錢。
five二姐獲得2%,光宇為交好餘弦又主動讓出2%,總計4%。
當然,版權還在餘弦這裡。
合同談判結束,歌曲提交入庫,閒聊幾句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臨走前餘弦打探了一下調音小哥所在的醫院病房號,順路去送了個果籃。
回到家後,二姐一頭扎進房間坐到電腦前,開啟大漢音樂網的新秀榜頁面,每三分鐘重新整理一次,患得患失魂不守舍。
餘弦淡定的多,他對這首《如果愛下去》的質量很有信心。
前世華語樂壇12年之後就名存實亡,真正能夠被稱作歌手的沒幾人,鄧紫棋算一個,薛之謙算一個。
其他人,都算不得歌手,只能稱之為藝人、明星、偶像,鮮少有人能靜下心做音樂了。
12年之前,華語樂壇迴光返照那十幾年,湧現出了無數的優秀歌手、歌曲,能殺出來的都是有真憑實學的。
誠然,個別歌手的歌曲會被詬病,什麼曲子太單調、歌詞沒深度、風格太單一啦……
流行歌曲說尼瑪的單調,要個錘子的深度。
抓耳、傳唱度才是最先需要考慮的,要聽獨特的、有深度的去聽肖邦、巴赫,千萬別聽貝多芬。
受限於人類的先天生物構造,絕大多數普通人能夠聽進去的和絃架構就那麼幾個,456、6415、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