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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報名 (2 / 2)

至於他為什麼這麼拼?

是因為李哲深知,網文是更新為王。

小說質量再好,但更新拉胯也很難爆出成績來。

他既然選擇再次踏上網文這條路,就要做到最好,成為最頂尖的那批大神之一。

第二天星期六,李哲難得沒有去教學樓碼字,而是一早跑過步,吃完早飯後就坐公交去了市裡,直到下午4點多,才揹著吉他包,提著一堆大大小小的袋子,回到學校。

“我靠,哲子你又買這麼多東西?”看李哲又提了一大堆東西回來,賀志剛他們都無語了。

“衣服、鞋子、皮帶、手錶,還有護膚品,買這麼多東西得花多少錢?”

“也沒花多少錢。”李哲買的這些東西中,最貴的就是那塊歐米茄的手錶,花了兩萬三千多塊,但這個價格對歐米茄來說,也只是入門級別。

說起來,李哲會買這塊表也是意外,他逛百貨大樓時,無意間走進了一家手錶專櫃,看到一塊表很喜歡,就對店員說:“這塊表我要了!”

誰知店員有點詫異的說:“同學,你確定要買嗎?這款碟飛2500,原價23900元,你要買的話的可以打92折,還贈送一個同款皮帶。”

“23900塊?你們這是什麼牌子?”

“同學,我們是歐米茄專櫃,這款碟飛2500,是我們碟飛系列男表中……”

一聽歐米茄,李哲瞬間反應了過來,雖然商標不認識,但對這個名字卻很熟悉,歐米茄,奢侈手錶品牌之一。

寫網文的人,誰還不知道點名牌!

難怪剛才一直沒人搭理自己,他一身學生打扮,顯然是被當成來閒逛的學生了。

額,好像也沒錯,他確實是學生,也確實是來閒逛的。

上一世,要是遇到這種吳闖奢侈品店的情況,面對高昂的價格,李哲只能倉皇敗退了。

不過,現在嘛……

“刷卡吧,麻煩幫我包起來!”李哲直接拿出卡來,遞了過去。

“好的,先生!”

眼見店員臉上閃過一絲訝色,接著瞬間露出燦爛的笑容,雙手接過銀行卡,李哲不得不承認感覺確實很爽。

難怪那些神豪文中的主角,都喜歡去奢侈品店裝譁。

但賀志剛他們顯然和李哲一樣認不出歐米茄來,只當成了一塊普通的手錶,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他新買的那把吉他上。

“哲子,你還買吉他了?”

王之恆開啟吉他包,拿起吉他看了看,接著又秀操作的彈了幾下。“這吉他質量不錯啊!價格應該不便宜吧?”

“不貴,也才不到三千塊錢!”李哲買的這把單板的民謠吉他,也就是中端級別,以他業餘的吉他水準,買太好的吉他也是浪費。

“也才不到三千塊錢?”賀志剛吐槽說,“哲子,我怎麼覺得在你眼中三千塊錢,就和三十塊錢差不多。”

李哲笑了笑,沒接話。

賀志剛說對了,如今在他眼裡三千塊錢真還就跟三十塊錢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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