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一)
“婚禮的話……保密性質要好,到時候來參加婚禮的人肯定是圈子內的朋友們居多,其他人的話就是親近的朋友和親人了,關係遠一些的都沒必要邀請,我們這就是一個小小的婚禮而已,沒有打算大辦一場。”
“都說娛樂至死,可我們倆結婚跟大家也沒太大關係啊!沒必要我們倆的婚禮也整得跟什麼拍綜藝節目一樣,不覺得離譜嗎?還搞什麼直播……”
s公司這邊在收到徐來和林允兒領證的訊息後,試探性地給徐來和林允兒發來了幫助他們舉辦婚禮的訊息,不止是s公司,不少的贊助商也給徐來和林允兒發來了邀約,看樣子是想要把徐來和林允兒的這場婚禮變成一個盛大的秀。
前兩年黃教主和大寶貝的婚禮可謂是一番盛景,流量、眼球都被吸到了這裡來,兩人婚禮上的吃穿用度都有品牌贊助,黃教主和大寶貝他們並未有付出很多,反而是因為婚禮而吸引到了流量收割了一波品牌方的韭菜。
別的不說,就黃教主和大寶貝這個腦洞就讓人覺得神奇了,更別提那更讓人覺得神奇的操作了。
總的來說,黃教主和大寶貝因為這一場婚禮算是掙得盆滿缽滿的,但是他們倆也算是謀劃有度,也能算是趕巧了,剛好大寶貝因為《跑男》大火。
而徐來和林允兒這兒似乎黃教主和大寶貝兩人的模板一樣好用,甚至可能還會比黃教主和大寶貝兩人來得更容易一些,畢竟徐來和林允兒兩人差不多都是頂流,新娘新郎兩人不花錢擁有一場被世人關注的盛大婚禮,而品牌方賺得吆喝,這基本上是雙贏的局面。
不過徐來他卻是對這些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和林允兒結婚可不是為了什麼人氣和錢,要是真想要為人氣和錢,那他先不和林允兒結婚不就行了?趁著年輕再割割女粉絲們的韭菜,這怕是比辦這種“大秀”一般的婚禮要賺得多吧?
而且……他們倆是真沒什麼打算要把婚禮搞得有多大,本來辦婚禮就只是一個儀式,兩人已經是法律上承認的夫妻了,辦婚禮只是讓他們成為道德上的夫妻罷了,畢竟身份還是比較敏感的,甚至後者還可有可無,只是有了這個儀式,大家都會更開心也更心安罷了。
再者,婚禮本身是他們兩人的婚禮,請朋友和家人做見證人就可,其他人那就大可不必了。他們做藝人的時候能夠和外邊的粉絲以及大眾們扯上關係,可迴歸到本身,他們也就只是兩個普通人,兩個普通人的婚禮可不需要那麼多圍觀者。
當然,這還是跟徐來和林允兒對於名氣以及金錢拎得清有關,他們沒想過要掙多少多少錢,徐來本身就是比較佛系的,而林允兒在決定和徐來結婚後,事業心也消退了不少,對於徐來之前的一些想法也比較認可了,比如什麼“錢是掙不完的”“名氣有時候是虛的”“我們終歸還是要回歸自己的生活”……
說得是一點毛病沒有,當藝人的時候是一種生活,作為普通人的時候又是另一種生活狀態,藝人只是一個工作而已,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可不要把“藝人”這個工作當成了生活的全部,那不僅會很累,還可能會讓人心生厭倦。
藝人這個群體是各種心理疾病佔比最高的群體,所以說,還是要把工作和生活分清。
就徐來他就分得很清,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他工作的時候的確是蠻努力的,畢竟為了掙錢不寒磣,而在生活時,他也是充分享受生活的,不然也不會在裝修新家的時候搞什麼娛樂室了。
而且,他掙那麼多錢不就是為了能夠更好地享受生活嗎?別說什麼幾十歲退休之後再享受生活,享受生活不就應該從當下開始嗎?勞逸結合那可是最高效的生活方式。
“我們對於所謂把婚禮商業化沒有任何興趣,我們並不缺錢,也不缺名氣,更不缺流量,所以再有這種來意的人直接就給拒絕了吧,我嫌煩。”
徐來打電話對經紀人說著他現在的煩心事,而經紀人那邊很快就反應到了工作室那邊,發出了宣告後,他們也沒再受騷擾了,這才能夠靜下心來討論婚禮的細節。
……
“婚禮的舉辦地點放在哪兒?”徐來靠在沙發上,林允兒躺在徐來的懷裡邊,一邊拿著書在哪兒翻,一邊詢問著徐來。
徐父和徐母他們為徐來籌備婚禮更多的還是為他們兩個人置辦物件,至於婚禮的地點以及形式,其實還是要徐來和林允兒兩人來做決定的,畢竟徐家現在的話事人已經從徐父變為了徐來,而且徐父和徐母他們也不是很懂徐來和林允兒這樣的年輕人會喜歡怎樣形式的婚禮,所以也沒有做什麼包辦的簪越。
況且,花錢的還是徐來和林允兒兩人,徐父和徐母他們也就是給林允兒包個大紅包罷了,畢竟他們的工作每個月也就一兩萬,對於公職人員來說這工資其實還不錯,可在家裡邊有一個年入上億刀樂的兒子,這就不算什麼了。
“爸媽想的是在蓉城辦一場,然後再回到首爾去辦一場,我最開始也覺得這樣不錯,可後邊我還是想……要不去愛爾蘭吧?就去戈爾韋辦舉辦婚禮。”徐來有些興奮地說道。
“為什麼會想要去愛爾蘭?e……是因為我們倆的緣分是從那裡開始的嗎?還是說你是在那裡開始暗戀我的?”林允兒展顏一笑。
“難道不是你在那個時候就對我圖謀不軌嗎?”徐來開玩笑般反駁了一句。
“那時候難道不是你一直在對我有非分之想嗎?還專門寫歌……這樣明顯地撩人了,你還說不是暗戀我?”
“好了好了,別再說之前的陳年舊事了好吧?我其實想去愛爾蘭舉辦婚禮的原因不只是說我們兩個是從兩年前的愛爾蘭開始的,還有就是——愛爾蘭結婚是需要簽署合同的,他們的婚姻採取的是合同制,年限從一年到一百年不等,合同期間是不能離婚的。”徐來低頭看著林允兒娓娓道來。
“嗯哼?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們我們去籤合約?”林允兒眉頭微微蹙起。
愛爾蘭這個婚姻制度有自由國家的意思了,儘管有一百年這個選項,可還是會讓人覺得不舒服,婚姻能用合同來約束嗎?這有點離譜。
但是轉念一想,從前時候大家的婚姻被一紙婚書約束,後邊婚姻被兩個紅本本約束,愛爾蘭的人們被合約約束……其實還蠻合理的,從前的官府,後邊的政府,其實都是代表著官方法律的認可,愛爾蘭的合約也是被法律認可的,所以約束婚姻的還得是法律。
不過,法律也只是在法律層面上約束婚姻,婚姻真正的枷鎖還是道德和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