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的編輯,也早就刪除了我。
可是當時想寫的一部真的能夠感動別人的分手的小說就這樣淡了。
因為他們永遠不能夠改變這個結局。
當兩個主人翁在一起,我覺得這部小說前途黯淡。
因為他們其實,本就是行屍走肉了,我看不到任何靈魂深處的閃光點。
就在這時……
一個奇蹟發生了。
原本我還無法就業的。
突然就可以了。
因為我打破了一種固有的模式。
因為我打破了一種生死的憂慮。
因為某種未知因素。
我真的能夠成功的開啟笑容與人相處了。
我才知道,我原來應該對高勝贊說:“對不起,當年不該拋棄你。”
我才知道,我該對我的編輯說:“對比起,我不該改變我的作品,你籤的不是這部了。”
可是我卻真的不想這樣說了。
然後他們又會要求我說出我根本沒有做過的千萬種罪過,最後我就成了一個大罪人。
可是沒有人有必要成為一個罪人。
因為,我也明白了,他們討厭我是一種天性,他們只是需要一種途徑來發洩罷了,我沒有機會了解他們,但是我也瞭解了。
那就是他們只會喜歡那種天生聰明,情商高的卻不聰明的人。
像我這樣的聰明人,只能一輩子被嫌棄。
我真的覺得這個道理,真的很容易理解。
因為他們心裡總是把情感看得太重,而不是生命的尊嚴。
隨後,又有一個奇蹟發生了。
我不必再等著這個小說完結了。
我想,我就可以這樣完結了它吧。
因為它不會有人看的。
可是我這樣想了之後,我突然有了勇氣。
也許這就是這部小說後來的結局吧。
……
也就是我最終放棄小說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