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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三二節 大亂之後有大治 (2 / 2)

他上奏道:“……臣在西方,人煙稀少,百里內無一人!

有人,方有社會,才能擁有一切。

臣願陛下,慎刑!”

然後他表奏曰:“自我朝以降,太宗皇帝確立’三複奏‘和’五復奏’當可堅定實行。”

唐太宗規定了“三複奏”和“五復奏”兩種,即地方的死刑案件適用“三複奏”,京師的死刑案件適用“五復奏”。司法官員不奏或者奏了未批而擅刑者,要受刑事處罰和撤職。

但對犯有“惡逆”(即毆及謀殺祖父母、父母,殺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以上罪者,以及身為賤民的部曲、奴婢犯殺主人罪者,則實行一復奏後,就可動用死刑。

韋晞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更實用可行的死刑方法,有立決(立即執行和秋後決(秋後執行兩種形式。

前者為“斬立決”、“絞立決”,後者為“斬監候”、“絞監候”。凡是性質特別嚴重的死刑案件,如謀反、大逆、謀叛及殺人、強盜罪中之嚴重者,要立決,一般死刑則待秋後決,不再是隨報隨斬。

秋決還有一個好處,皇帝想要特赦時,那麼有時間緩衝,殺的人可以更少。

“死者不可復生,萬一冤枉了,雖嚴咎有司亦不可辭其過也!”

“因此,須當九卿畫押,皇帝勾決!”韋晞擲地有聲地道,引起了朝臣們注意,仔細聆聽。

所謂九卿畫押,即死刑案件,一般先經刑部審定,御吏臺參核,再送大理寺審允。

每一個判處死刑的人,必須經過刑部尚書(武周朝為秋官)、刑部兩侍郎;御吏臺的御吏中丞及臺院、察院兩長官;再有大理寺正卿和兩個少卿共九個高官一起畫押,少一個人簽名,這死刑就處不下去。

九卿畫押完畢,還得經皇帝在名字上勾決,皇帝不勾名字,也不能執行死刑!

“刑部、御史臺、大理寺執掌刑律,可謂‘三法司’,遇重大案件,比方說謀逆之事,由三法司各出一員,遂行‘三堂會審’,俾使御史臺不得獨斷!”

“此律法,乃太平公主殿下在關外推行,不亂殺一人,效果良好!”韋晞指出道,實際上是韋晞的發明,但他這些年來一直假裝只管軍,行政歸太平公主管,如此不引起武則天的反感。

李旦頭一個站出來贊同道:“駙馬上奏實為老成冶國之言,兒臣願陛下頒佈實行,當可得萬民稱頌仁厚也!”

他太喜歡這樣的律條了,作為太子,他是靶子,最大的目標,武氏兄弟猛攻他、酷吏專門對付他。。。他的人。

那些親附他的大臣們,說殺就殺了,死得無辜,死得夠多,死得讓他晚上睡不著覺,猛掉淚。

真要這麼實施,就不是想殺就能殺了,無論如何,九卿中肯定有一個是他的人,如此能夠保住許多人命。

其他人怎麼樣呢?

武氏兄弟同樣贊同!

破壞規則的酷吏太可怕了,一個不到五品的御吏就可以搞定位極人臣的王爺,幹掉國公、大將軍等等。

算了,大家和和氣氣地玩吧!

三方勢力一致贊成,武則天乃聰明人,遂明發上諭,明年元月起推行,從此“永為定例”,“每歲霜降後”進行。

今年那些不是斬立決的死刑犯人們,俱推到明年秋天才開刀問斬,多了活命的機會。

訊息傳出來,武則天臉上光輝大增,被稱為“萬家生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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