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車之後,他們將我銬直接在了扶手上。
幾個人正襟危坐,也不吭聲,車內的氣氛異常壓抑。
我實在忍不住了,問道:“警官,能問一下我到底犯了什麼事麼?”
邊上一位警官說道:“你涉嫌合夥殺人。”
我當時差點從座位上竄了起來,大驚道:“什麼?!你們怕是沒搞錯吧?!我殺人還用得著合夥……”
幾位警官聞言,轉頭冷冷地瞅著我。
我趕忙改口道:“我的意思,這都是啥時候的事,我咋一點印象都沒有呢!一般情況之下,我殺了人之後……啊呸!你們瞧我這張破嘴!這絕對搞錯了,我可是合法公民,怎麼可能幹這樣的事!”
一位警官回道:“你最好別跟我們講相聲,車上有執法記錄儀。”
我哪裡敢講相聲啊,哥們這是慌不擇言了麼。
可被他們這麼一說,我頓時不敢再吭聲了。
腦海中不斷地回憶之前的事,可想來想去,我始終也想不出來到底是哪檔子事。
進了局子,手機被沒收,然後搜身。
他們搜到我身上的蒼桑劍,問我這到底是什麼玩意兒?
我又不能說這其實是法器,就回道一把玩具劍。
他們看了一看,可能覺得蒼桑劍的材質有點像木頭,拿起劍來削了一下邊上的桌角,發現確實也削不動,就沒定義為兇器。爾後,他們又把我的鏡子給沒收了,並表示審問的時候擔心我摔碎鏡子,回比較危險。
接下來,我被關到了審訊室。
過了半個小時,兩位位警察進來對我開始進行詢問。
態度倒非常文明,亮證表身份,告知權利義務,開啟執法記錄儀……
不過,他們所問的問題,全是關於我最近的動向,事無鉅細,每一個小時在做什麼、跟誰做、什麼目的,都問得非常清楚。
咱也從來沒見過這種陣勢,全部如實告知。
中午還有盒飯吃,伙食倒是挺不錯。
他們連續進行了好幾輪的詢問。
我對他們所有問過的問題,已經倒背入流,甚至都會搶答了。一直到了第二天,有一位警官走了過來,對我說:“實在不好意思,左先生,打擾了你兩天時間,我們也是執行公務,請諒解。你現在可以走了。”
我都有些發懵。
這特麼到底什麼情況?!
我說道:“不對啊……我到底是真的可以走了,還是走了之後還要再回來?”
他回道:“真的可以走了,經過調查,事情確實與你無關。”
我想了好一會兒,無關是不可能的。
如果無關,他們就不會找到我來詢問,肯定是身邊的哪個人出事了。
我問道:“能問一下到底是什麼事、誰幹的嗎?”
他回道:“胡才軍故意殺人,因為他最後的聯絡人是你,寫得遺書也是讓你把他藏的錢取走,你有重大嫌疑,所以我們才找到你進行了詢問。具體的情況,你外面的朋友非常清楚,出去之後,可以去問他們。”
我奇道:“胡才軍是誰?”
他不再離我了,將蒼桑劍、八眼銅鏡和手機一齊還給了我,直接叫我趕快出門,別耽誤他們辦事。
我出了門之後,發現曉婉和孫大胖正在外面。
曉婉見狀,快步地走了過來,無比擔心的問道:“哥,你怎麼樣,在裡面沒事吧?”
我罷了罷手:“沒事!好吃好喝還能跟他們聊天吹牛……”
孫大胖笑嘻嘻地說道:“可以啊左大老闆!做生意把自己直接送進了號子,牛逼PLUS!當初我聽曉婉說你涉嫌合夥殺人,嚇了我一大跳。按我對你性格的瞭解,除非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你不至於這麼幹。可你老爸已經死了好多年了,我就問馬曉婉同志是不是給你戴綠帽子了,反而被她給臭罵了一頓。哈哈哈!”
我被外面的陽光一刺激,腦袋更加發懵了,問孫大胖到底怎麼一回事呢,那個胡才軍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