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清楚了?
這麼快嗎?
張驕陽神色一喜,她轉念一想,這也正常,她家大boss是誰呀?大boss想要查到什麼事情,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嗎?
林景文上前一步,將手裡的資料,交給宋知城後,輕聲說:“宋總,都在這裡了。”
這份資料,裡面詳細記錄了張志傑這幾年的財物狀況,資料十分詳細,細碎到張志傑曾經在某個奶茶店用六塊現金買了一杯奶茶,這種事情都被查出來了,更何況別的。
宋知城低頭,認真翻閱。
半響,宋知城抬起頭,問:“所以,於科用一千五百萬,從張志傑手裡買下了《迷途》的版權?”
林景文微笑著道:“是。這個價格,已經高出一線大牌編劇的價格,於科原本給的是一千萬,另外五百萬,是張志傑自己要求增加的。”
於科拍過幾部頗有口碑的電影,但他的作品,基本是叫好不叫座,換言之,也就是他的幾部作品票房成績都沒有大爆,簡單點說就是於科雖然有名,但他本身並沒有多少錢。
宋知城聞言,隨口問:“《迷途》賬目上,並沒有這五百萬。”
林景文微笑著,繼續解釋說:“這五百萬沒有入《迷途》的賬目,是因為這是於科自己自掏腰包給予張志傑的一筆錢,所以才沒有走公賬。”
於科願意花一千萬,買下《迷途》的版權,對於張志傑來說,已經非常的夠朋友,後面張志傑提出再增加五百萬,這五百萬,完全超過了這個專案的預期,於科只是導演,並不能完全做主,所以,他才私掏腰包補足了張志傑要求的數目。
不等宋知城提問,林景文指著一份檔案,說:“我們這裡,拿到了一份完整的影片,是於科與張志傑私下見面,在一個餐廳的包間裡商定這些事情的影片。”
宋知城聽見這裡,才抬起頭,說:“開啟看看。”
林景文當即用手裡的筆記本,播放了影片,影片時間很長,總共一小時零五分,畫面裡,不僅可以清楚的看見張志傑與於科的相貌,還能聽清楚他們說的每一句話。
期間,於科說要簽訂書面合同,張志傑猶豫著說:“阿科,能不能不籤合約呢?你知道我……”後面的話,張志傑沒有挑明。
但於科知道他指的是什麼。
於科理解張志傑,他為了籌拍新電影,用盡了辦法,資金缺口還是很大,這才不得不向自己多提出了五百萬的價格。
這五百萬,張志傑要求的是現金結算。
如果簽訂合同,就得扣稅。
不籤,就能省下一筆稅費。
於科心下嘆氣,對於自己這位昔日友人,他既無奈,也有些痛心,他感覺張志傑已經完全走偏離了曾經的道路,再繼續下去……
但於科改變不了張志傑,只能成全他。
張志傑眼裡一直很愧疚,他對於科說:“阿科,等我籌夠了啟動資金,我就開始拍攝,我能不能成功,就看這一次的機會了。你不是聽過我的劇本了嗎?你也覺得這個故事很棒吧?”
“很棒吧?”
“我一定會成功的吧?”
張志傑望著於科,滿眼希冀。
於科沉默了一會兒,慢慢點頭。但其實,於科覺得這個故事糟糕透了,張志傑完全失去了耐性去認真打磨一個故事,他為了成功,將這幾年流行的元素,全部堆積在一個故事裡,這裡面,他沒有自己的創意,全部是把拿別人的梗融在一起……
已經偏離了。
於科提出過異議,但張志傑不肯聽,覺得於科是怕超過他的成績,是妒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