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良從一家酒吧出來,
朝右邊走時,他頓住了,
左邊的后街街口,站著的人不是李玉清是誰?
“鍾老師……”
鍾良重重地吐了一口氣,
心裡的大石頭總算放下了,
他瞬間調整好心情,走到李玉清的面前,
“你去哪兒了?亂跑什麼,跑丟了怎麼辦?”
鍾良的語氣,沒有一點兒責怪的意思,
孩子還小,責怪他也沒用,
只要人沒丟就好。
李玉清紅著眼眶:“鍾老師對不起,我、我看你每次進酒吧裡跟人都說很多話,擔心你口渴,所以出去買水了,
“但是這附近都沒有小賣部,酒吧裡賣的水又特別貴,所以我、我才走遠了一點兒……
“下次不會這樣了,對不起鍾老師,對不起,對不起……”
李玉清剛才回到街口,正好看到鍾良慌亂尋找的背影,
他當場怔住,覺得很對不起鍾良,
特別自責自己走的時候,為什麼不打聲招呼,
害得鍾良一直在找他,一直在找他,
那種關心,那種慌張,
他只在自己爺爺奶奶的身上見過。
聽他說完,鍾良鼻子一酸,
他其實也是個感性的人,
甚至不止他,許多搞音樂創作的人,
大多都是感性的,
因為他們需要情緒的代入,如果連自己都感動不了,
那他創作的作品,怎麼可能感動聽眾?
鍾良微笑道:“以後不論去哪兒,只要是走遠,你都要給大人打一聲招呼,讓大人知道你去做什麼,去哪裡,心裡也有個底,知道嗎?”
李玉清眼含淚水猛點頭:“知道,知道,我知道,對不起鍾老師,對不起……”
鍾良:“好了,不用說對不起。這瓶水是我的吧?謝謝你,我喝一口,就去下一家酒吧,繼續找臨時駐唱的機會,好吧?”
“嗯嗯,好的。”
之所以找臨時駐唱的工作,是因為鍾良不想被栓在這兒,
唱完一兩場,就會去下一個地方,
他的主要目的不是掙錢,而是給李玉清開眼見,
長久呆在一個地方不叫開眼見,那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