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朱允熞為了讓大明所有的百姓都能夠清楚的知道,大明的新律法,而想到的主意。
普法,本來是一個極其枯燥無味的事情。
但若是再搭配上說書,事情立刻就變得不一樣了。
如今,京師之中,一則又一則朱允熞命人精心編織的故事,快速的傳播開來,便是最幼小的孩童,也能知道些許。
而其中,蘊含的大明律法知識,更是慢慢開始變得家喻戶曉起來。
同時,也真正瞭解到了朱允熞修訂大明律背後真正的用意,乃是為了讓他們老百姓,有冤可說,有情可訴!
不再只能任由地方的官府知縣老爺說什麼就是什麼!
而是必須要按照大明律來辦事!按照大明律確定好的刑罰,上報大理寺,經過複核審查之後,方可施行!
地方的官府,就連收押犯人的權力也沒有!
而是必須轉移交給治安隊收容。
司法權上移,而執法權徹底移除,如此一來,大明的冤假錯案,頓時便會少了至少一半以上!
地方官員收受賄賂的可能,自然也會隨之減少!
知道了這一點之後,大明的百姓們,自然是歡呼雀躍!畢竟自古以來,關於官官相護、徇私舞弊的事情,就層出不窮!
百姓們對於官員的操守和德行,可不會高看一眼!
如今知道,這新的大明律能幫助他們,不用再像以前一樣,只能跪在地上無助的乞求知縣老爺。
所有大明的百姓又怎麼可能不開心?
不高興?!
但大明律推出之後,卻也並非是所有人都在高興,至少現在,那些地方上的豪強特別不開心!
朱允熞將他們要集中遷往一個區域。
他們忍了。
現在朱允熞又頒佈新的大明律,幾乎是明著針對他們這些地方上的豪強!
其中有一條,聚集十人以上作亂者,視作造反!
這可是殺頭的大罪!
說不好還得株連九族!
而平時地方上的豪強出門,那個不是前呼後擁?聚眾鬥毆,偶爾欺壓百姓,都是日常的基本操作!
現在朱允熞直接將這種行為定義為造反!
這無疑是讓地方上的豪強失去了最大的樂趣。
如果不欺壓這些貧苦的百姓,地方上的豪強又怎麼能有優越感?
本來被遷走,無法在地方上作威作福就已經讓這些豪強很是不滿,現在朱允熞新出的新大明律,更是處處針對豪強!
這讓他們如何能夠甘願?!
難不成,他們這些地方上的豪強,還要去京師開辦工廠,當一個安安穩穩的富商不成?
這怎麼可能!
他們可不是那些沒有根基的富商!
地方上的豪強,在地方上都有著深厚的根基!要麼在地方的官府之中有他們的人,要麼在地方宗族之中就由他們的人!
若是捨棄了這些優越的條件。
他們同那些手裡只有些錢財,任人拿捏的富商有什麼區別?!
一時間。
不少地方豪強心中對於朱允熞的不滿,已經升到了極致!
收走了他們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