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頌一聽到這些問題,就氣急敗壞的瞪了他一眼,最後蛋糕往桌面上一放,跑到沙發上玩手機去了。
她決定了,要忽略這個不做人的傢伙半個小時,然後十分鐘之後就對準方晨初拍了張照片,“我老公認真工作的樣子,太帥了!”
辦公室裡,兩個人,一個坐一個躺,看上去倒也是和諧的美好。
時間一點一滴的過去,在這種愜意的放鬆下等待著夕陽西下,一起下班回家,好像每一個明天都是幸福充實的。
“胖胖,你還記得當初第一次見面時對我是印象嗎?”
宋頌拉著方晨初的手,肆無忌憚的在展方公司附近的商場閒逛著,中間可能無數次偶遇到了方晨初手底下的員工,但是兩個人都不在意。
方晨初認真想了想,“記得啊,當時我就覺得這個小姑娘真漂亮,以後一定要娶回家當老婆。”
宋頌停頓了半秒,一臉的嫌棄,“說實話吧。”
“行吧,我記得這小瘦子腦子有問題,看上去就是個蠢蛋。”
宋頌就知道方晨初是這樣想的,那個時候這個小胖子就是個欠揍的傢伙,一直到現在都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於是方晨初反問了回來,宋頌心虛的也給了一個虛假的答案,把那個時候又黑又胖又矮的方晨初誇的像是天仙一般。
最後再來一句,“我真的這麼覺得,你不信我?”
“信信信,所以晚上想吃什麼?”
宋頌一看方晨初這樣子就知道他不信,算了,自己心虛就別多問了。
“晚上啊,我想吃餛飩,就我們第一次見面時候的餛飩。”
“回家我給你包。”
“你行嗎?”
“不要問一個男人行不行,我以為你知道這句話的。”
“……”
後來餛飩吃了,胖胖吃了,天仙也吃了,就是吃著吃著有個蠢蛋不高興了,非說浪費時間可以早早休息了,卻不想那麼幸運的,直接在這一次開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