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尼聞言面不改色地說,“所以如果兇手被抓到後,我們需要嚴厲對待。”
“我提議向上面申請下派異端審判所的人對兇手進行審訊。”
禿頂執事又道:“這樣才能將這件事查的徹徹底底,包括兇手有沒有同夥,是否受人指使!”
“非常好的提議。”
伯尼肯定地回答,“如果巡邏隊的人真的能夠抓來兇手,我會這麼做的。”
這話讓旁邊幾個豎著耳朵偷聽的人情緒各異,然後其中一個就假裝上廁所偷偷溜了出去。
要說這事鬧的很大,受波及或者說受挑釁的勢力也很廣,但除了性質極為惡劣之外,其實沒給船殼鎮的利益團體帶來太多損害,頂多也就是人員方面的死傷。
所以雖說都很憤怒,但這種憤怒也是有一個界限的。
抓住兇手、懲罰兇手,如果兇手有同謀或者幕後指使者,就順著線索往深了挖。
這個流程沒人認為不妥。
但如果此事由教會主導,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本地勢力錯綜複雜,教會的作風又極為保守,如果讓教會查,誰知道在這種大動作下會順便牽扯出什麼亂七八糟的事情來?
就算牽扯不到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教會難道不能借題發揮,沒事硬往上面找點事嗎?
這事這麼惡劣,將它鬧大也是情理之中,沒人會感到意外。
所以如果兇手真的到了教會手裡,那豈不是想怎麼安排就怎麼安排,想審訊出什麼就審訊出什麼?
誰又會質疑教會的審訊呢?
如此一來,船殼鎮可就別想消停了。
因此審訊兇手可以,讓教會來審訊兇手卻絕對不行。
於是事情的發展於這個節點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當巡邏隊人員將兇手運送到了市議會三層樓建築附近一處地窖內層層關押時,他們同樣帶回了調查出的“真相”——
“兇手名叫吉姆,曾經是一位水手。”
治安官沃爾夫來到一群人所在的會議室內後開始講述。
“因為嫖娼不給錢,他昨天受到了閹割刑罰,因此憤怒的發動了這場報復舉動。”
聽起來似乎可以理解,然而在場的人沒一個是傻子。
“普通水手會有這麼厲害的身手?”
一個身著管家服飾的老人聞言皺眉說道:“如果他有這麼厲害,可能會任憑自己被閹割而不反抗嗎?”
這位是羅蘭群島的領主傑拉爾德伯爵派給其小兒子的管家,而那位小兒子在昨晚同樣成了一個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