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之後,姜俊先後收到了一筆錢,兩封信。
一筆錢自然是藍田那邊的,稿費200元。原本是180元的,但是因為有專題刊多連載了些,所以本月的稿費格外多。
一封是藍田那邊的,陳青寫的。開啟一看,上面寫道:
“哼,一開始剛剛看到你正面的,竟然沒提我的事,氣得本姑娘差點撕了。後來看到背面的才原諒你了。幹嘛要管你借錢?你這壞小子還不起再拿我抵債。嘿嘿,開玩笑的,錢就不用了,你以為本姑娘沒收入啊?我平時也有寫文章的好吧,就是沒你寫的那麼長,論起千字收入來,還比你高呢。我過年的時候回來幾天,到時候可別又裝不認識我了。陳青。”
看了這封信,彷彿陳青嬌俏可人的語氣就在耳旁環繞一樣,不禁嘴角露出微笑。
另一封信,是桃林雜誌社來的。
拿著信覺得很輕,心裡先有底了,說明稿子沒退回來。開啟信一看,上面寫的是:
“您好,我是桃林雜誌社的主編,經編委會討論,這八萬字情節緊湊,人物鮮明,可以上刊。稿費為千字0.5元,如果該小說在市場上的反映越來越好,價格可隨之提升。請答覆,若同意,則開始連載;不同意,則退稿給您。另外,請告知我們您的筆名。”
看到千字五毛錢,姜俊先是有所注意,這相當於比《崑崙》一開始連載的價格要低一半啊。
看來陳青在投稿當中所起的作用,還真不僅僅是一個傳遞員,更多的是一個溝通者。
在他腦中甚至都可以閃現出以下圖景,在桃林雜誌社那邊,自己的稿子是經歷千難萬險殺出重圍的,然而因為對作者的不熟悉,還是隻給出了五毛錢的價格。
而在藍田雜誌社那邊,因為陳青的努力關說,再加上和主編的良好關係,一上來就給出了1元的價格。
那看來自己在藍田雜誌社賺的錢,還真有相當一部分是陳青的功勞啊。原來自己竟還沒想到這點。想到這裡,陳青的身影在自己腦海中似乎又浮現了出來。心中對她的好感更增了幾分。
姜俊給桃林雜誌社回覆道:“可以連載,當初次稿費發到之時,我會將後續章節寄去。筆名:”
筆名……
這個時候要是還寫姜俊,那姜俊同時在兩個雜誌社連載,雖說不違反相關規定,畢竟這兩家雜誌社還存在著競爭關係,這麼一弄可能兩邊都不好說話。
當即用了個馬甲:“野犬。”
把這個給桃林雜誌社寄去了。
他手中多了兩百塊錢,同時在兩家雜誌社都有了飯票,心中不禁為之一壯。
是該給父母好好說明一下自己賺錢的過程了,省的他們總覺得文化沒用。
他趕回了家,姜父薑母正在整理年貨,快過年了,都在準備過年應用的事物。
姜俊也不說話,把兩張嶄新的一百塊錢放在了桌上。
此時無聲勝有聲。姜父薑母見了,都大吃一驚。
姜父拿起那兩張一百塊錢,走到窗戶旁邊,拿起一張,用光一照,又拿起一張,用光一照,隨即一臉震驚地說道:“錢是哪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