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道別,陳青回學校去了。
她和姜俊道別的時候頻頻回頭,手中捏著那雜誌社的地址,不知道該不該給姜俊。
最終下定決心,將那地址撕碎了扔了。
倒不是她覺得經她這道手會多獲得什麼物質利益,要是那樣的話,陳青早貪汙了。
而是她覺得,姜俊這個人真的很有意思,也希望能透過幫他投稿,得到多一些和他相處的機會。
陳青走後,姜俊數了數口袋裡的錢。
還剩八十多塊錢。
即使這樣,也是較為豪闊了。
只要回到村裡不是像昨天在藍田縣城那麼消費,隔三差五改善一下生活,直到下次稿費發出來之前,是完全夠花的。
這就說到消費觀念的事情了,的確那個時候物價較低,要是像現在的人一樣,每天吃點零食喝點汽水,吃飯在外面吃快餐,那大多數人都是承受不起的。
可那個時候的人,大多數也都不像現在的人一樣消費。而是隻購買必要的油鹽醬醋,吃飯都是家裡吃。經常隔許多天都吃不到肉,吃也就吃一點,只有在逢年過節的時候,或許才可以大口吃肉。
姜俊這一天的花銷,相當於一次“報復性消費”,透過大量的消費,來一掃之前這一個多月的鬱悶氣氛。
他三塊錢僱了個順路的驢車,到村口下了。
從村口走到家裡的這段路上,因為他理了發,又弄了一套新衣服,整個人大變樣,許多人看向他的眼光都很驚奇。
“姜家小子穿新衣服了。”大叔大媽議論道。
“俊哥,挺能打扮啊。”同齡的小夥伴開玩笑道。
“啊,好帥……”村裡當然也有著花痴的丫頭,捂著嘴輕聲說道。
到了家。
姜父疑惑地說道:“你一晚上沒回來,幹啥去了?誒,你咋換了一身衣服?新衣服哪來的?”
姜俊說道:“昨天晚了,就待了一宿。衣服的事我慢慢跟你說。”
說著把給父親、母親、小薇的三套衣服都拿了出來。
姜父奇道:“你哪來的錢?”
姜俊說道:“我寫小說掙的。”
姜父疑惑地道:“啥是小說?”
姜俊說道:“就是書。”
姜父道:“你?看書都看不下來,你能寫啥書?再說了,寫書就能賺那麼多錢,世上的人都別幹活了,都寫書去得了!”
姜俊無法和他交流,知道自己目前說的這些,在他的認知範圍裡,是無法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