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看到好看的衣服,就會停下來看看,陳凡要給她買,都被她拒絕了。
路過一家賣冰激凌的小店時,林溪停了下來,扭頭向陳凡問道:“我想吃這個。”
陳凡點了點頭,冰激凌是他小時候的最愛,只是福壽村沒有這種東西,只能去到鎮上的時候,纏著爸媽買給他吃。
林溪買了兩份冰激凌,遞給了陳凡一份。
陳凡咬了一口,含在嘴裡,很快就融化了。
林溪也吃的很開心,一邊吃一邊對陳凡說道:“你給我買了晚禮服,我給你買了冰激凌,咱們倆就算扯平了!”
一件晚禮服十萬,一份冰激凌二十!
兩個相差十萬八千里的東西,怎麼看都不像能扯平的樣子。
不過對於陳凡來說,林溪就是周瑜,他自己就是黃蓋,林溪就是願意打,陳凡就是願意挨!
誰也管不著!
陳凡點了點頭,笑著說道:“我怎麼感覺是你吃虧了,晚上我再請你吃頓飯吧。”
林溪白了陳凡一眼,說道:“這還差不多,不過算了,本姑娘吃點虧就吃點虧,大人不記小人過,原諒你了。”
陳凡哈哈一笑,“謝謝姐。”
林溪右手挽住了陳凡的胳膊,臉上帶笑,笑眯眯說了一句,“我發現你賤賤的樣子,還是蠻可愛的。”
陳凡嘿嘿一笑,“謝謝姐的誇獎!”
兩人邊吃邊溜達,一眨眼就到了午飯時間,只是都沒有感覺到餓,肚子差不多已經被填飽了。
林溪說要回去睡個午覺,傍晚時過來接他,一起去參加慈善晚會。
陳凡點了點頭,然後跟著林溪轉回了百貨商廈。
取了車,林溪沒有把陳凡送到家門口,而是把他仍在了別墅區的大門外,然後獨自駕車離開了。
陳凡提著裝有自己西服的手提袋,正往家裡走,忽然聽見身後有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是高跟鞋踩在地上發出來了,很清脆。
悅耳動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