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這個龍套深藏不露59)
法官:“……”
陳述被告方證詞的是你,發表主告方觀點的還是你。
你讓我怎麼審!
法官心情一言難盡,面上還是保持嚴肅,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潤喉,公事公辦的問:“請主告方說明,是從什麼途徑獲得的被告方辯護證詞?”
虞紅如實說道:“回法官大人,來自一個陌生電話號碼。”
法官眼角抽了抽:“主告方,擅自公佈未知來源的個人資訊,已涉及侵害公民隱私權。”
虞紅微微一笑:“法官大人,雖然我不認識這個陌生號碼,但我主觀認為,這些資訊是上述兩千七百餘人主動聯名發至我手機上,為被告方提供的辯護證詞,因此,我有權公佈他們發給我的這些資訊,並未侵犯他們的任何權益。”
法官:“……”
法官深吸一口氣:“本院認為,主告方提供的被告方辯護證詞無實質性價值,來歷有待評估,視為無效證詞。被告方二十八人維持原判,判決書將在五日內送達,如不服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透過本院或者直接向s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被告人聽清楚了嗎?”
被告人們早已滿臉麻木。
法官等了幾秒沒聽到回答,又問了一遍,確定他們聽清楚後,直接一錘定音宣佈閉庭,然後迅速收拾起桌上的資料,匆匆離去。
人有三急,他已經忍耐很久了!
不止是法官,虞紅其實也有點難受,其他人還能中途偷偷去洗手間,她作為訴訟代理人,全程都站在主告席上,是以一閉庭,也趕緊去了一趟洗手間。
從法院出來。
已是傍晚,漫天雲霞,美不勝收,就像他們此時的心情,明媚燦爛。
法院外圍滿了粉絲。
有些人甚至還帶了應援牌。
不少記者過來採訪他們,但都只是禮禮貌貌,中規中矩的問了幾個常規問題,然後就走了。
開玩笑。
就這群人的陣容,他們是飯碗不想要了,敢問不規矩的問題?
等到記者全部離開。
連清清等人在周顧安排的保鏢保護下,從容不迫的穿過眾多粉絲的圍堵,坐車回到了藍天娛樂公司。
夜幕降臨時分。
h市公安局,接到了八個年輕人來自首,自稱違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並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
再仔細一問。
才知道,原來白天那場引發全社會關注的公開庭審,向虞紅提供“被告方辯護證據”的,就是這八個年輕人。
公安局的警察蜀黍們頓時都肅然起敬。
但法不容情。
所以,警察蜀黍們最後還是將八人狠狠批評教育了一頓!
不過鑒於八人的作案目的不是為了盈利,曝露受害者個人住址資訊時,並未詳細至具體樓層房號,情節較輕,八人又有自首情節,經討論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直到走出公安局。
駭客八人組都還有點恍惚和不敢置信。
所以。
他們這是白撿了八千萬?
白撿的!
八千萬!
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