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五天過去了,三人經過兩天的相處,彼此之間的關係得到了突破性進展,只因為一件事情的發生。
那天,孫威百無聊賴的在路上走著,他們前往的目的地有點遠,所以要經過的地方還是挺多的,有時候需要先經過一個城鎮,有時候則是需要跋山涉水,不過這些經歷對於三人來說都是挺有趣的事情,所以他們一定都沒有覺得累或者是無聊。
此時,他們正在橫穿一片叢林,走在路上,林浩腦子裡不知道想到什麼事情,莫名其妙的就說了一句:“好想要行俠仗義呀!”
也許是他的願望實現了,就在他這句話說完不久,數十道身穿綠色“迷彩服” 的身影跳了出來。
這個世界是沒有迷彩服這個說法的,不過卻是有類似的衣服,而一般會穿這種衣服的人就只有一類人,那就是盜賊,準確的說是山賊。
因為穿上迷彩服以後有助於他們隱藏,再加迷彩服有點類似於隊服,畢竟他們一個山寨的人數眾多,每次出去搶劫的時候都不可能保證身邊的人都是自己認識的,所以為了防止會誤傷到隊友,他們需要一定的方式來分辨敵我。
尤其是在混戰的時候,人一多,就容易打錯人了,所以迷彩服就成為了他們辨認隊友的好東西了。
不過,這個東西目前還沒有被推廣開來,因為這衣服實際上是某個山寨的大當家的發明的,這個山寨的名字叫做黑風寨。
是的,又是黑風寨,似乎全世界的山寨都是叫做這個名字,難道大家都對這個名字情有獨鍾嗎?
沒錯,確實是這樣的,因為黑風寨這個名字之所以會被廣為流傳是一位一個男人,那個男人就是在山賊界留下了偉大傳說的山賊王——格爾·帝·羅捷。
這個男人憑藉一己之力,開闢了偉大的山賊之路,他是唯一一個透過山賊之道突破飛昇的人。
在離開這個世界之前,他留下了這句話:財富,名聲,力量你想要的一切都有,想要嗎?想要的話我可以全部都給你,去找出來吧,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在那裡。
是的,這個男人把自己成道的秘密放在了一個地方,而這個地方對於任何一個山賊來說都有著致命的誘惑。
而他建立的那個山寨的名字就叫做黑風寨,於是後世之人為了追上那一位的步伐以及激勵自己,紛紛給自己的山寨取名黑風寨。
言歸正傳,那數十道身影神不知鬼不覺的把三人包圍後,就顯現了出來。
三人頓時被驚到了,沒辦法,眼前這數十道身影實在是——太帥了!
沒錯,太帥了!
那綠色的迷彩服和這個世界的常規服飾相比不管是顏色還是款式都大為不同,而且前面那幾人的身上還身披大小合適的披風,披風隨風飄揚,說不帥那是假的。
為首之人是一個帶著草帽的男人,這些迷彩服和披風正是他的發明,他踱步而出,看著眼前的三人,緩緩出聲:“打劫!”
隨著他話音剛落,周圍唰唰唰的響起了拔刀的聲音,那感覺依舊是一個字“帥!”
被包圍的三人早就呆若木雞了,他們不是被嚇傻了,而是被震撼到了。竟然有人可以把“打劫”這兩個字說的如此酷,真的是太有魅力了。
這讓三人都忍不住給他們一些打賞,畢竟人家表演也不容易不是。
“好帥呀!”孫威忍不住盯著前方的那個戴草帽的男子,眼睛冒著星星。
“太酷了!”林浩同樣忍不住發生驚呼,雖然都是男人,但是他感覺那個帶著草帽的男人就是給人一種特別有男子氣概的感覺。
“好可怕!”羅東城看到的東西和二人都不同,他看到的是這個男人那可怕的領導力和凝聚力,此時他的心中想的是,如果這樣的人能夠成為自己的棋子,那麼自己距離成為操縱時代的幕後黑手又近了一步了。
不過,這樣的想法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因為他從對方的眼中看到了堅定的意志,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會願意被人擺佈。
回過神來,林浩環顧了一下四周,發現周圍並沒有強者,而眼前這戴著草帽的人也不過是育神初級,比自己還要低半級,於是他惡向膽邊生。
沒錯,他眼饞人家的迷彩服和披風了,所以他決定反搶劫對面!
他看向那個戴草帽的男子道:“你知道我是什麼境界嗎?就敢搶劫我?”
那戴著草帽的人卻是一點都不虛,他淡然一笑道:“如果打架只需要看境界的話,那在打架之前就亮出各自的境界,然後境界低的人直接抹脖子不就可以了嗎?”
“一看你就知道是沒有什麼生死搏殺的經驗,戰鬥靠的不僅僅是境界還有謀略,法器,天時地利甚至是運氣。而這些我看你們都沒有。所以,你們還是乖乖的把身上的錢交出來吧,我們只打劫不殺人。”
林浩確實是被唬住了,因為他以前跟人戰鬥的時候基本上境界一亮,對方如果比他境界低的話,很快就會認慫了,他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
如果是以前他倒是可以把錢交出去,但是現在家裡多了一隻哈士狼,基本上這玩意每時每刻都在花錢嗎,所以他不能夠把錢交出去。
他緩緩的後退一步,似乎是在提防著什麼。
此時,對面的人又開始發話了:“我給你們五個數的時間考慮,五個數以後,你們如果再不投降,那受傷了可不要怪我們。”